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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经法学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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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经法学院




发展历程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前身为渤海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系和政法学院法律系,2010年11月起经学校学科整合后,更名为经法学院,现行的经法学院包括经济与贸易系和法律系。

学院具有先进的图书设备和教学设备。设有专业资料室、英语综合实验室、国际商务模拟实验室及金融业务模拟实验室,为学院开展教学、科研提供了良好条件。

专业设置


法律专业于1994设立并开始招生,经济与贸易系于1995年成立,但国际贸易专业于1989年正式招生,金融学(方向)专业于2000年正式招生。目前学院设有法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和经济学专业。十多年来,经过全院师生的不懈努力,学院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学院在国家级和省级等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600余篇;主持国家级科研立项5项,省级科研立项80余项;获省级精品课4门,校级精品课10门,国际贸易学科成为学校重点扶持学科,民商法学科已成为我校特色学科。

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能在司法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部门工作,从事法律及相关事务,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操作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法律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要求学生具有较坚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系统地掌握宪法、法律史、行政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的法律,了解国内外法学研究动态和国内立法信息;能用一门外语阅读专业书刊;具有较广泛的法律工作领域的适应能力。

专业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学制及授予学位: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国际经济贸易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德、智、体、美等基本素质,系统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熟悉现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及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法规,了解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世界市场行情,侧重培养学生从事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实际业务的能力,使学生成为能在涉外经济贸易企业、外资企业、政府机构、科研单位从事实际业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的品质,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协作精神;有独立思考、理论联系实际、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培养个性化特点和创新意识。

2.业务培养要求:

(1)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擅长口头表达;

(2)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国际互联网的操作技能;

(3)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的基本原理,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对于政治、历史、文化和自然科学等方面有较深的了解;

(4)系统地掌握高等数学、经济学和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5)具备扎实的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6)熟练运用英语与计算机开展外贸业务;

(7)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8)充分了解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贸易政策及法规,紧密跟踪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及实践的发展动态;

(9)通过听课、课堂讨论、参加研讨会、实践活动、考试、撰写论文、图书馆和现代化信息传播技术等多种途径,开发自己的分析力、创造力、决策力等综合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好,审美观点正确,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应获得省二级等级证书。

三、学制、毕业与学位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制年限为三至六年,允许学生在三年内完成学业,提前毕业。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也允许学生延长到六年完成学业,滞后毕业。

在弹性学制内,取得相应学分者,准予毕业。

对于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

培养目标: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需要的、热爱祖国、有合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系统地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金融、投资、保险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金融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前金融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金融的政策法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金融业务操作;能在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单位和科研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工作和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专业特色:金融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是在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践教学,尤其是以微观金融为主,逐步形成公司金融、投资理财、商业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国际金融、保险理论与实务等重点研究方向。依托学院经济和贸易等强势学科,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注重英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通过金融业务软件模拟、校外实习基地实践,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学生综合素质。立足于辽宁及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扎实的金融基础理论、应用能力强、符合金融业发展实际需要的应用型金融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练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英语的听、说、读、写、译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熟练操作计算机和现代化办公设备及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综合运用,从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项目融资、公司金融学、金融工程学、财务管理、会计学、保险学、金融法等。

学生继续深造方向:学生可继续在国内或出国深造,攻读硕士学位。可以选择金融学、金融工程学、投资学、财政学、保险学、产业经济学、财务管理等作为继续深造的专业方向。

经济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专门人才,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操作。主要为东北地区、特别是辽宁地区商贸流通企业、地方政府培养能够熟练应用经济学原理和方法,分析经济现象和问题,能够开展市场调研与预测、进行市场开发、运营与策划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愿为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而拼搏努力的一代新人。秉承艰苦奋斗、吃苦耐劳、顽强拼搏、敬业乐群的中华传统美德,坚守多学博见、和而不同的渤大校训,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四有新人。

2、经济学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了解流通经济、行业经济、企业经济发展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经济调查、市场分析与预测和市场开发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开展企业运营与策划工作。总之,经济学专业力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21世纪对人才的需要,强调建立“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培养的学生具有学科基础扎实、富有创造精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特点。熟练掌握各种合同协作能力、能构从战略角度分析行业、企业,具有创新性思维能力的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掌握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分析方法;

(2)掌握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经济问题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发展前景;

(4)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规律和业务运作;

(5)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6)了解中国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7)掌握中外经济学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8)掌握市场调研与预测的基本方法,并能在地方经济发展、商贸流通企业中应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好,审美观点正确,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应获得省二级等级证书。

三、学制、毕业与学位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弹性学制年限为三至六年,允许学生在三年内完成学业,提前毕业。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也允许学生延长到六年完成学业滞后毕业。

在弹性学制内,取得相应学分者,准予毕业。对于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师资队伍


经法学院目前共有教职员工50人,专人教师43,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讲师16人,助教2人。兼职客座教授12人,他们为我院师生开展社会实践、实践教学、教学改革、行业发展、前沿知识讲座、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就业等方面均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我院专业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3人、硕士32人,从整体看专业教师学历与学缘结构合理。全院共有在校生940人。

教育理念


学院已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努力形成“人人是人才,人才求于自我”的自我激励机制。立志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及辽西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十多年来,学院已为国家培养了各层次人才近万人。毕业生分布在各地党政机关、经济管理部门、金融贸易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许多人毕业生已成为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领导班子


院长尚玉芳

党总支书记宋延兵

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王玉红

副院长兼经济系主任闵海燕

副院长兼法律系主任吴永科

副院长张庆君

机构设置


经济贸易系

国际贸易教研室、金融学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区域经贸研究所、金融研究所

法律系

民商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法理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应用法律研究所、经济与法律研究所、大学生社会法律服务

学院办公室

学院团委

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