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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小学建设基金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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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小学建设基金




简介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资助农村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改造危旧校舍,改善办学条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专门设立“博爱小学建设基金”,建设博爱小学。博爱小学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资助教育领域的一个公益项目品牌,是“博爱助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博爱小学的援建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

基金募集


1.依法面向社会募集捐款,建立“博爱小学建设基金”;

2.募捐须坚持合法、自愿的原则;

3.接受捐款、捐物,均须履行捐赠手续,开具专用捐款收据;

4.接受捐赠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如捐赠人无故不履行协议,须依法维护权益;

5.博爱小学的捐助标准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捐款数额较大、有长期捐助意愿的捐赠人,可在“博爱小学建设基金”下设立以捐赠人指定名称命名的子基金;

6.单位和个人如以义卖、义演等方式面向社会为“博爱小学建设基金”筹款,须经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授权。

基金管理


1.“博爱小学建设基金”必须统一执行政府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立基金专账,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2.“博爱小学建设基金”必须全部用于博爱小学的援建项目,专款专用;

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商得捐方同意的情况下,执行博爱小学捐款总额中的10%作为项目管理成本的约定制度。

背景


目前,我国贫困地区还有很多小学的校舍破败不堪,老师和学生只能在危房中上课。很多学校为砖木结构,围墙全部坍塌,檩条也已折断,随时都有房屋倒塌的危险。遇到下雨天,教室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学校的孩子们只能晴天上课、雨天放假。

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在安全、宽敞的校舍里无忧无虑地学习,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设立“博爱小学”公益项目,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资助贫困地区建设新校园。目前,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区)援建了30多所。

捐赠标准


捐款30万元,能以捐款人名义在贫困乡村援建1所“博爱小学”。

资助原则和要求


建设博爱小学要贯彻红十字的宗旨和雪中送炭的原则,做到博爱小学的总体布局、捐赠人的意愿、受助人的需求相统一。博爱小学资助项目的安排遵循项目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接受捐款后,再安排博爱小学的资助项目。

博爱小学应建在农村贫困地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校存在大面积危房,或因自然灾害遭受破坏急需重建,或因学生规模扩大,急需改(扩)建校舍;

2.学校应为乡村完全小学,具备必要的师资条件,并保证有足够的生源;

3.学校应符合乡镇总体规划和教育总体布局的要求,既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便于形成一定规模,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能保证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要避免学校建成后被取消、撤并等问题的出现;

4.学校校址的选择应执行教育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建成后的博爱小学应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功能,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校舍、食堂、厕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建校资金管理


博爱小学建设资金的划拨遵循与工程进度及质量挂钩的原则。援建一所博爱小学的资金一般为20万元人民币,特殊情况者除外。

博爱小学的资助款分两次划拨:

1.建校工程正式立项、签署建校协议后,下拨建校资助资金的50%。

2.工程全部竣工后,县级红十字组织和县级人民政府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填报《博爱小学援建项目竣工报告》(包括学校竣工照片、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单位工程款收讫证明等),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对该报告审核批准后,下拨其余50%的建校资助资金。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向省级红十字组织划拨博爱小学建设资金时,同时向省、县红十字组织发出拨款通知,注明拨款方式、时间、金额、收款人等。该通知同时抄送捐赠人和相关机构,以利于社会监督。省级红十字组织在收到建设资金后,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建设资金转拨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进行截留或扣除。转拨时,须向县级红十字组织发出转拨款通知,注明拨款方式、时间、金额、收款人等。该通知同时抄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在地方“博爱小学建设资金”专账中不得列支工作经费和公关招待等费用。若经过质量检验和审计,发现博爱小学工程施工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和资金管理问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可视情节,要求受助人代表出资重建,或收回资助资金,或依法追究受助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命名及后续管理


建成后的小学统一命名为“博爱小学”,并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授发统一设计制作的校牌。博爱小学建成后,应在校园内刻立碑记,铭载捐赠人捐资建校的功绩,昭示后人。建成后的博爱小学其捐建部分属于公共资产,由当地教育部门进行管理和使用。县级红十字会负有监督责任。

博爱小学要在投入使用和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组织一堂“公益教育课”,向学生介绍博爱小学的来历、红十字精神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宗旨,宣传捐赠人的捐赠善举,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学校建成一周年后,须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填报《博爱小学竣工周年报告书》,汇报学校的发展情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将继续动员捐方和其他社会资源,对已建成的博爱小学给予后续扶持。

对捐赠人的服务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及地方红十字组织应为捐赠人提供标准化服务,接受捐赠人的监督。

1.向捐赠人送交博爱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就学校的选址、建设规划、建设周期、建校资金构成等征得捐赠人认可;

2.在博爱小学建设过程中,随时接受捐赠人的咨询或实地检查;

3.博爱小学竣工后,向捐赠人送交博爱小学竣工报告书,内容包括学校建设前后的照片、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决算或审计报告、博爱小学师生给捐赠人的汇报信等。捐赠人有要求的,应邀请捐赠人出席竣工仪式或开学典礼;

4.捐赠人如有要求,可以捐赠人指定的名称为博爱小学命名,如“××博爱小学”;

5.鼓励建成后的博爱小学与捐赠人建立长期联系,定期向捐赠人报告博爱小学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情况。

相关分词: 博爱 小学 建设 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