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光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概述
概述
滨州市光正二手车评估鉴定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商务部备案、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编号:3800017130002009
简介
公司简介
滨州市光正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拥有高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2名,机动车鉴定估价师5名;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长期在本、异地租用多处机动车检测线,在山东率先使用高科技268V车辆鉴定评估系统,及时、快捷、方便本公司业务的发展和鉴定所需。
业务范围
本公司业务范围: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国有资产车辆评估;涉案、事故车辆技术鉴定及评估等业务。
公司信条
本公司立志“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的准侧,严格要求公司员工切记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求实为本,立信社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执业原则,在信用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时代中,以热情、快捷、准确、高效、周到的服务。力争赢得社会各界及业内同仁赞誉和好评,并创出同行业A等品牌和社会知名度,为社会和涉案需要提供优质服务。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第五条第四款: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八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于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9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及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前款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指南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需要对其技术状况和行驶状态进行鉴定,车辆鉴定分为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两大类。其中车辆司法鉴定需要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交通事故车辆的坚定是有偿服务活动,按鉴定类别要收取一定费用。
一、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技术鉴定:
(一)定义:对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制动、转向、照明等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检验、分析和判断。
(二)分类:动态鉴定、静态鉴定、特殊鉴定。
(三)委托鉴定类别要求:
1、动态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在正常行驶条件下所进行的技术鉴定,主要对与交通事故原因直接相关的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验、测试和分析,以判断车辆技术状况。对于具有行驶能力交通事故车辆应该进行动态鉴定。
2、静态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在静止状态或发动机处于熄火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技术鉴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车辆与事故原因直接相关的整车状态及零部件进行分析,判断整车或某零部件的技术状况及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对于失去行驶能力的交通事故车辆须进行静态鉴定。
3、特殊鉴定:(零部件失效鉴定)
对严重影响机动车安全性能关键零部件的失效形态、失效原因所进行的技术鉴定。如鉴定车辆转向机构部件、制动部件、轮胎等是否在事故前或事故后发生失效,鉴定车辆灯光事发时是否处于点亮状态等。
二、交通事故车辆司法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如碰撞速度鉴定等)的,不受地域范围限制,均为本中心接受委托和受理的业务范围。
本中心可以接受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司法机关、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交通事故车辆司法鉴定所需资料和检材
1、 资料:
2、 现场勘验:
3、 测绘事故车辆碰撞变形量:
4、 鉴定程序和方法:
依据司法部门的规定进行;
鉴定方法依据国内外有关专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