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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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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8〕2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服务水平,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

测绘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测绘工作也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近年来,毕节地区不断加强测绘工作,推进测绘事业的机制体制逐步完善,测绘队伍不断充实,测绘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测绘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着测绘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管理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公共服务能力不高、成果开发利用不足和统一监管薄弱等问题。在全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各项事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急需地理信息资源和基础测绘服务的支撑,对测绘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强测绘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我区域协调发展、构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主要意义。

二、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毕节”地理空间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全面提高测绘工作对促进科学发展、构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全区测绘事业发展,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安排,避免重复测绘,推动公益性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协调发展。

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在确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推动测绘成果广泛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服务。

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落实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推进测绘依法行政,严格测绘成果管理和测绘市场监管。

三、完善测绘体制机制,严格测绘统一监管

(一)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同级政府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是履行测绘行政管理和测绘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各测绘有关部门是履行部门地理信息监管职责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健全测绘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充实管理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形成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到位、服务有力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

(二)完善测绘成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测绘项目必须依法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无偿汇交成果;社会资金实施的测绘项目必须依法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无偿汇交成果目录。对测绘成果和目录汇交情况,要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要强化测绘成果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保密管理和使用,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行为。要加强测量标志保护,落实测量标志管理责任。

(三)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国土资源、工商、文化、新闻出版、信息产业等部门要切实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地理信息产品生产和流通个环节的巡查和监管。

一是要加强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活动的监管。要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测绘单位资质年度注册制度,加强测绘资质动态管理。要监督测绘单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积极建立与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合作机制,对基础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重大建设测绘项目产品适时实施质量监督检验。要加强对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从事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监督测绘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

二是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品流通监管。对公开出版地图、导航电子地图、广告地图、互联网地图要严格审查和监管,防止失密泄密。要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执法巡查、群众举报、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地图市场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

四、推进基础测绘能力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规划。地区已经制定发布了毕节地区基础测绘规划,各县、市(区)要在地区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部署,做好县级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实施。要统筹基础测绘、专业测绘、公共地理信息服务的发展方向,统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地理信息的需求,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要严格规划管理,推进测绘工作。

(二)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要制定并实施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发展规划。一是要制定地图更新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更新地理信息要素。对已分别完成1:2000、1:1000和1:5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104个建制镇,应每5年全面补测修侧,完成基础地理信息的补充采集和更新。二是对146个乡政府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区,要制定五年规划完成1:5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三是要按城市规划和集镇规划确定的范围,及时进行大比例尺地形图的补测和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补充。要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和定期更新相结合的机制,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

(三)拓宽地理信息服务领域,满足社会需求。切实加强测绘成果的开发应用、充分发挥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要加大对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的扶持,稳定推进数字乡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开发适用的测绘产品,各级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要建立测绘应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都要制定测绘保障应急预案,建立以现势地图、信息数据、信息采集技术、信息采集装备、应急保障队伍为支撑的测绘应急保障体系,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智能交通、即时警务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实时地理信息服务。积极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开发专题地图、电子地图、商务地图等地理信息产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各县、市(区)要用3至5年时间,逐步充实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监测、森林资源分布监测、土地利用和管理监测、旅游资源分布、水资源分布、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分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等专题地理信息产品,要做到“一县一个信息系统,一乡一套决策用图”。

(四)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实时化的标准大力推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围绕地委、行署有关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信息化的需求,针对不同地方、部门和行业特色,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研究建立一个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公共平台,并分类构建满足不同社会需求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模式。要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在确保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整合测绘资金和项目、汇交测绘成果和目录、交流地理信息资源等形式,逐步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基础地理信息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充分利用现有的测绘成果,科学合理地安排测绘项目。要建立测绘项目立项征求意见制度,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征求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提高测绘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引导和鼓励测绘企业开展地理信息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推动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支撑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运行。要通过共建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测绘投入的综合效益。

五、强化测绘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把测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测绘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做好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测绘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大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要加强统一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发改部门要做好基础测绘项目审查立项工作。信息化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带动公用地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财政部门要制定公共测绘资金投入和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基础测绘分级投入的机制得以落实。科技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测绘科技创新项目,制定科技发展计划加以落实。

(二)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基础测绘经费的投入。要按照基础测绘规划,落实项目,落实经费,保障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应急、测绘科技创新、地理信息标准化建设等经费需要。要本着有效保护、及时维护的原则,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经费和维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三)做好测绘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应用典型事例和应用成果,广泛宣传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测绘的功能和地理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要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要充分发挥测绘队伍和基层测绘管理人员的作用,逐步普及测绘和地理信息知识,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和支持测绘工作,积极营造推进测绘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强测绘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测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借助各种职业技能教育、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平台,建立测绘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装备精良、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测绘队伍。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