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模式

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模式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模式


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模式亦称“福利国家型”或“普遍社会保障形式”,根据“普遍性”原则建立,其理论基础是沿于皮古、凯恩斯和贝弗里奇等经济学家的学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贝氏把英国当时的“财政匮乏”、“疾病”、“贫困”、“无知”和“怠惰”称之为“五害”,并主张建立社会性的国民保险制度,以全体国民为对象,提供包括养老、残疾、失业、死亡、丧葬、生育、丧失生活来源、孤寡救济等在内的普遍社会保障制度,以消灭“五害”为目标。为此,英国1942年通过了《家庭津贴法》,1946年通过了《国民保险法》、《国民工伤保险法》和《国民保健事业法》,1947年通通了《国民救济法》。这五个方案于1948年7月5日全面付诸实施。

实行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必须是在经济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才行。除英国之外,还有澳大利亚、瑞典和其他北欧国家。它们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和收入均等化。它们的特点:一是强调对象的普遍性的保障项目的全面性;二是在公平与效率的序列选择,以公平为主、效率次之,在二者不能兼顾时即以牺牲效率来维护社会公平;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借助于财经政策来调剂,即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来组织实施,为了高福利不惜推行高税收政策,致使财政负担过重;四是按需保障的原则,强调公民生活中一切必须方面的需要不受时地和其他限制,都应给予救济或补助。实行政府统筹原则,即政府根据社会保障项目的具体需要,通过国家财政预算统一规划和组织,以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