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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筹与管理科学学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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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统筹与管理科学学会




简介


北京统筹与管理科学学会是由北京市和在京各有关部门、有关专业系统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人员自愿组成,是经北京市社团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受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执行其决议,承担其委托的任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统筹管理理论与方法、项目管理、科学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的研究、应用与推广。

学会宗旨是:团结全体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组织推进本会业务范围内各项事业研究、引进、推广、应用和交流,促进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领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章程(摘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北京统筹与管理科学学会"。

第二条 本会由北京市和在京各有关部门、有关专业系统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人员自愿组成,是经北京市社团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受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执行其决议,承担其委托的任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统筹管理理论与方法、项目管理、科学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的研究、应用与推广。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组织推进本会业务范围内各项事业研究、引进、推广、应用和交流,促进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领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北京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六条 按照本会章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本会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团体。

第二章 任务

第七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充分发挥本会作为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有作用,实现本会

的宗旨。基本任务如下:

1. 组织团体会员单位和会员围绕网络计划技术和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现代管理方法及管理科学的重点学科,开展深入研究和应用,推广行之有效的现代管理方法和改革经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2. 开展咨询活动,包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和评估、专题咨询、科研成果鉴定,网络计划编制,管理软件设计与咨询,项目管理咨询等。

3. 组织开展国内外管理科学理论及经验的交流和有关新课题研讨,编辑新的科学管理书籍和资料,及时传播科学管理新理论和新发展方向。

4. 开展本会研究范围内的继续教育,包括:管理科学知识培训,专业人员上岗培训,职业资格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专题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委托的培训等。

5. 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依据法律、法规、市科协章程和本会章程应办的事项。

第八条 基本任务的实施由常务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拟订中期和近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本会吸收单位为团体会员,吸收个人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包括:会员、通讯会员、名誉会员和特邀会员。

1. 团体会员资格:凡在北京地区的合法单位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均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

2. 个人会员资格:凡在北京地区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具有初级以上的经济、技术职称,经自愿申请,常务理事会批准,便可成为本会会员。不在北京地区工作的个人、港台人员,具有上述条件的,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通讯会员或名誉会员。常务理事会可直接邀请有关专家和赞助本会的企业家为本会会员。

3. 入会、退会手续: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和本会章程一份。会员自愿退会,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非自愿退会,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的权利:会员有选举、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有参与本会内部事物的管理权。有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以及符合本会章程和其他权利。

2. 会员的义务:履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办本会委托的事项,维护本会的声誉,积极参与本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