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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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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的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由曾从事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工商行政部门的资深专家组建而成。专业从事商标、版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类的法律专业服务,长期从事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异议、争议、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版权登记、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诚信”、“专业”的发展宗旨,贯彻高质及高效的服务理念,凭借资深的专业知识、务实的敬业精神,倾力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全方位提供知识产权及其相关的法律服务,量身定制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方案,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客户利益及权利最大化的服务目标,公司配备全国最先进的商标信息管理系统及商标查询系统,客户可以随时了解商标及相关案件的进程,系统可最大限度的保证商标检索的准确性、商标信息及档案的完整性。

由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经典案例分享:

1.赤城县旅游局:关外第一泉

2007年10月,经张家口赤城县旅游服务总社委托我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注册国际分类第44类的,服务项目为公共卫生浴等的“关外第一泉”商标的申请,经过漫长的审查程序,该商标最终还是未能幸免的遭到商标局的拒绝;2010年2月,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驳回了“关外第一泉”的商标注册申请。

驳回之后,我方进行了大量市场调研及各法律条款的研究,最终,由赤城县政府、赤城县旅游局、赤城县工商局及赤城县旅游服务总社组成的团队与我方达成共识,再次委托我方继续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申请程序。

2010年11月30日,我方没有负各位领导的众望,终于,再历经9个月漫长的复审程序后,得到一个令大家满意的结果,我方如期收到由商评委送达的《商标驳回复审裁定书》,裁定“关外第一泉”准予注册,并予公告。

2. “静我神”茶叶商标被商评委核准注册

2007年,以武夷山市静我神茶叶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静我神”商标,该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条之规定驳回注册申请。

“静我神”茶叶一直秉承自己的产品特点恪守经营,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认可,“静我神”与茶叶的功能及特点是两个含义,因此,“静我神”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终于,在经过几个月的复审程序后,静我神茶叶如申请人所愿,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注册。

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县紫皮大蒜”获准注册

2010年2月,经我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注册的“应县紫皮大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并同时获准“中国地理标志”使用权。

应县种蒜历史悠久,明代纂修的县志就有记载,但新中国成立前种植面积很小,也仅限于小石口等几个村庄。据《中国实业志》载,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全县种植面积为110亩,总产大蒜220担。1948年应县解放后,县东南乡一带大面积推广引种,产区发展到大石口、小石村、鲍堡、丁堡、丰宅、北路口、观口前、护驾岗、南上宅等村庄。1978年,全县种植面积700亩,产量20余万斤,出口6、34吨,1979年以后由于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民有了自主权,紫皮大蒜生产发展迅速,到1982年统计种植面积已达2.35万亩,总产量达2200万斤,年出口92.45吨。21世纪初,有十多个乡(镇)近30多个村庄大面积种植。栽培面积发展到1000余亩,年产大蒜500多万公斤。成为当地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产品之一。

4.“阜平大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准注册

2009年8月,由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了阜平县果品发展研究中心为申请人申请的“阜平大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在短短的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2010年10月已获准注册,并发《商标注册证》。

5.“沁州”商标撤消争夺战

由宋俊鹏注册在30类醋等商品上的“沁州”商标被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的申请,北京述精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做为被申请人 宋俊鹏 的代理人,代理了该案的撤三提供使用证据的申请,通过大量的证据组织,证据分拣,证据归纳,最终落实了证据要点,并提交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审理,认定 被申请人 宋先生未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申请商标,被申请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