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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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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协调工作和专利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机构介绍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工作内容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专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

(三)承担规范本市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监督管理专利代理机构,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管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质押工作。

(五)负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六)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组织开展专利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本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研究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承担拟订本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专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三)知识产权协调处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承担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有关工作。

(四)产业促进处

承担推动本市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拟订促进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事业单位、行业联盟应对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有关工作,促进专利商用化,承担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五)专利管理处

拟订本市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工作;推动专利权质押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拟订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专利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六)专利执法处

拟订本市专利行政执法的措施办法;负责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依法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统筹协调商品流通领域、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宣传教育处

拟订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八)国际交流合作处

拟订本市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本市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本市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监察处

按市纪委有关规定派驻。

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事业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北京专利代办处

行业协会


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北京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