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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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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


京教〔2008〕2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支柱,也是新时期建设学习型城市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引下,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紧密结合北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对首都高等教育实现大众化和普及化,完善高等教育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在北京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提高质量为核心 明确办学定位 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办学水平提高

1.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科学发展。

2.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要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要求,紧密围绕北京率先建成现代终身教育体系的目标,为推动首都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深入发展,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做出贡献。

3.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要主动适应首都现代化、信息化发展要求和建设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对各类人才的需要,充分发挥首都高等教育机构集中、学科专业齐全和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立足首都、服务全国,努力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4.北京各类高等学校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自身定位,强化质量意识,发挥各自特色,实现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协调、有序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在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在基本稳定学历教育规模、优化办学结构、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继续教育发展的新思路,逐步实现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向以高层次为主的、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转变。

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以高等专科学历教育为基础,立足地区(社区),面向行业(系统)。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对本地区、本行业继续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的引领作用,为不同社会群体的教育需求提供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咨询和服务。

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要紧密结合首都发展实际,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观念、教学技术和培养模式的变革,丰富和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手段,逐步建设起具有首都特色、方便市民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远程教育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

5.为进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纳入“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注重创新;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原则,在遴选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等建设项目时,将采用单独列项的方式先行在部分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中试点,并不断完善。

6.要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规范办学管理,强化举办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高等学校不得与非学历教育机构、低层次学历教育机构合作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在京举办的校外学习中心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执行);不得以学校二级单位名义对外合作开展高等学历教育。进一步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等学校在京的校外学习中心、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开放教育校外办学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加大对各类合作办学过程、教学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审批程序和收费标准,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市教委将对各类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7.完善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质量评估与监督机制。建立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年检年报制度,继续开展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检查和评估,切实提高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

8.组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委员会。为北京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提供咨询;对各高等学校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进行业务指导和评估;通过立项等方式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理论及应用研究;发挥社会学术团体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对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

9.充分发挥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面向社会、面向在职从业人员,提供直接有效的教育服务。鼓励各高等学校结合社会需求开展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探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沟通和衔接,积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试点工作。

三、明确责任 加强管理 切实把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质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0.高等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各项政策。坚持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公益性办学方向。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正确处理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切实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首位,建立有效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学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1.高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质量负责。高等学校要将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像普通本科、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一样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和人才培养体系,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办学管理和教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实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持续提高。

12.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建立并切实落实相应的归口管理制度,确实保证招生、收费、广告宣传及合作办学等重要工作的统一管理。

13.高等学校要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参与“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为契机,提高认识、加强建设、突出特色、强化管理、努力促进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普通高等学校要制订具体方案,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切实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系。

14.高等学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新的人才质量观,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学校特色,充分体现在职从业人员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在保证教学秩序基础上,不断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尝试,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从业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加强对主要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的监管,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学生的学习困难和学习效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

15.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将师德建设放在师资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普通高等学校要建立起有效的师资聘任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要注重教师的实践经历,建立并完善教师的培养、考核和激励制度。

16.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结合上述意见研究制定本校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认真实施,切实加强管理,把提高教育质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全面提高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高等学校要在2009年2月底前将本校制定的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报我委高等教育处。我委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