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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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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是卫生行政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审批、检查、监督和行政执法,统一管理卫生工作方针在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有计划地发展全区卫生事业。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成立于1958年10月15日。现有直属医疗卫生机构48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2所,二级专科医院3所,城区一级医院13所,站、所5所,农村医院(卫生院)21所。正式职工4139人。

北京市朝阳区50年代初期有4个门诊部、10个卫生防病机构,发展至今,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021家。医院117家,其中三级医院12家(中日友好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中医研究院附属望京医院、北京酒仙桥医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医院、煤炭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306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92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北京武警医院),分别隶属于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部队等部门;二级医院10家(区卫生局直属二级综合医院2家,分别为垂杨柳医院和朝阳区第二医院,二级专科医院3家,分别为朝阳区中医医院、朝阳区第三医院、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一级医院95家(区卫生局直属一级医院35家、厂矿一级医院40家、社会办医20家),门诊部40家。

2002年实际开放病床11037张,全区平均床位使用率52.00%,千人口病床数4.82‰;全区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18205人,其中区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873人,千人口卫技人员数7.95‰。

卫生改革逐步深入,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局属单位全部实现了按实有人数二级医院精简10%、一级医院精简5%的目标,平均精简人数8.39%;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将原分散的医政、妇幼、献血与卫生监督等执法职能集中到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综合执法四科;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适度放开营利性专科医疗机构的审批,我区多元化办医模式初步形成;局属单位全部实行药品及一次性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及设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全区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1个,提前实现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初保工作双双步入北京市先进行列;结核病防治工作与精防工作跃居北京市领先水平。2002年,制定了《朝阳区卫生发展纲要》,并首次提出了创建健康城区的目标。《纲要》为卫生发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副局长 牟燕东

主持卫生局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局长、党委副书记 师 伟

主持卫生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财审科、信息化宣传中心。负责公共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设在局应急办),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刘元春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内审、系统工会、机关支部工作,负责局内重大矛盾排查处置。分管监察科、组织科、工会、团委。

副局长 罗 晓

主管卫生法制与监督、医政与中医、农村卫生、依法行政、辖区医疗机构采血、供血的监管等工作。分管医政中医科、法制监督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院管理中心、医学会、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企业医疗机构协会。

副局长 杜连生

主管行政、基建、卫生用地规划、安全、保卫、审计、医疗收费等物价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固定资产数据库的汇总、存档及管理等工作。分管规划综合科、国有资产审计核算中心。协助党委对局内重大矛盾的排查处置。

副局长 陈开红

主管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卫生、对外新闻发布等工作。分管局应急办、疾控基层卫生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管理中心、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预防医学会。担任卫生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 曹亦农

主管献血、妇幼、精神卫生、科研教学、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宣传等。分管献血办公室、精神妇幼科、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