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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雷锋连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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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雷锋连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文法院雷锋连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雷锋连

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党总支雷锋连是文法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学生党组织,是文法院学生党支部的特色组织、品牌机构,由文法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现设连长、连长助理各一名,部长五名,下设五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中心、支教队和社会服务部。雷锋连以 “相聚一团火,播撒满天星”为连队口号,以“保持先进性,服务同学和社会”为连队宗旨,发扬雷锋精神,对学校和社会开展志愿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为规范连内同志行为,为学校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志愿服务, 为了保证连内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雷锋连的内部管理、提高雷锋连同志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雷锋连组织建设,更好的服务同学、回报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雷锋连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一)连会至少提前15分钟到场,部内会议提前五分钟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会议开始后5分钟到者,视为迟到,3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席;会议开始后10分钟未到且未请假者,视为一次缺席;请假3次,视为一次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到2次,给于除名处分。到会人员需签到。

(二)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写假条),经主任同意后方有效。参加例会时要严肃,注意自身的素质,不交头接耳,有意见或建议直接提出。不允许听音乐、吃东西。开会时手机要保持关机或静音。

(三) 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 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 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外出 。召开会议时黑板必须保持干净,会前由相关部门简要布置;

(六) 会议不得在食堂等非正式地点召开。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至少提前一周交工作策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办公室做好活动记录,每次活动应拍摄照片和上传稿件;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连内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工作时需佩戴工作证,携带连旗;

(六)办公室负责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办公室对日常工作和会议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字迹工整、真实、以便调用。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经费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雷锋连不仅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也是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的组织,经费支出都要以自愿服务为目的,雷锋连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日常开支由指导老师老师审核、批准、报销;

(四)雷锋连各部门的报销凭条采用收据,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经费使用须在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并填写经费申报表,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负责部长及指导老师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五)雷锋连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指导老师批准;

(六)组织志愿活动,由于人员较多,且是自愿服务,因此产生的经费由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自行负担。

(七)工作中佩戴的工作证件应及时归还,否则按原价进行赔偿。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连内干部的管理,提高雷锋连内干部、干事的素质,更好的为雷锋连服务,为大家做实事,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雷锋连同志考评

1、连内的每次活动都将做记录,学期末将以此为依据评选雷锋连先进个人;

2、优秀先进个人评选的参考依据分别为出勤率、活动表现、工作态度,各项指标分别由各部部长打分,每次活动后参加活动得干事对自己的行为做记录;

3、打分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忌假公济私;

4、考评细则

①出勤率:雷锋连同志每次活动的出勤、早退情况都将记录在案。按时参加活动加五分,参加活动但早退者加三分,未参加者零分,由活动负责干事记录在案;(30%)

②雷锋连同志每次活动的活动表现都将以分数形式记录在案,活动表现满分为10分(指每次活动),具体考评细则如下,另有附加分10分以表彰表现特别突出者;

1)服务态度积极,服务热心周到(2分);

2)有集体荣誉感,能够展现雷锋连的风貌,能协助上级优秀的完成工作任务(2分);

3)能够勇于指出活动的缺点,并为改进措施积极献言献策(2分);

4)乐观开朗,活跃活动气氛,带动其他人的活动积极性(2分);

5)能和服务对象进行诚心的交流,获得服务对象的好评(2分)。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雷锋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

(二)雷锋连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文法院雷锋连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