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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农业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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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农业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农业信息发布。

(二)承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工作意见,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作物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方案,制定农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计划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农业种植业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农业种植业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检疫、种子(苗)生产、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贯彻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与价格、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六)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七)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参与提出实施有关农业工程和农民增收措施。

(八)拟订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九)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和监督实施自治区拟订的农业产业地方标准;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管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十)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协调自然灾害以及主要病虫害等农业生产灾害的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农业植物保护工作(含植物内部检疫)。

(十一)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与建议;协助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卢永佳 局长、局党委副书记

覃勇 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薛万春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 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占远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定永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良 副调研员

罗光伟 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