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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国家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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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国家税务局




机构概况


包头市石拐区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8月26日,是石拐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国家指定税种的征收管理;负责全区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及退税工作。担负着组织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双重重任,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等中央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包头市石拐区国家税局机关现内设行政机构7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和税务所3个。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2名,共管辖310多户纳税人。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税政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管理使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直属机构


稽查局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税务所


税务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