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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战奇法


《百战奇法》是我国古代一部颇具特色的兵书,自从产生以来一再刊行,广为流传,为后世兵家所重视和推崇,被列为“中国古代十大兵书”之一。《百战奇法》将战争诸方面概括归纳为100个题目,即“百战”,其与《武经七书》特别是与《孙子兵法》关系密切引用百条古兵法警句,继承和发展了我国古代军事思想。

书名:百战奇法

又名:清雍正后被更名《百战奇略》

作者:无名氏(宋)

译者:刘彦强

ISBN:9787227037231

类别:社会科学

页数:346

定价:36.00 元

出版社:宁夏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3

装帧:平装

开本:大32开

成书:北宋末

历史首编:谢枋得(南宋末)



书本介绍


中国古代分条论述战法的兵书。约成书于北宋末。明崇祯本《韬略世法》称该书为南宋末谢枋得编辑,原作者已不可考。清雍正后被更名为《百战奇略》,题明刘基撰,实系清人伪托。现有明刻本存世,10卷,3万余字。《百战奇法》以《武经七书》等古代兵法为依据,以五代前的战例相印证,书列百目,着重论述了古代战争的作战原则和方法。它指出:“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明弘治十七年《武经总要》附刻本《百战奇法》,下同),了解和分析敌我的实际情况,是制定用兵方略的前提。只有在“计料已审”之后出兵,才能无往而不胜。它认为:“凡兵家之法,要在应变。”强调因变制敌、灵活用兵,不同敌情采取不同作战方式。有胜利把握时,要采取进攻作战,无胜利把握时,则应采取防御作战;我众敌寡时,要分兵多路进击敌人,敌众我寡时,“当合军以击之”;对初来阵势未定之敌,要“先以兵急击之”,对阵严锋锐之敌,则“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对人多粮少、外无救援的守城之敌,要缓攻,而对人少粮多、外有强援的守敌,则应速取,等等。强调要采取各种巧妙手段惑敌、误敌,致敌“有破灭之势”而歼之。如,我强则示敌以弱,我弱则示敌以强;我欲远渡,示敌以近济,我欲近攻,则示敌以远击;敌强则“卑辞厚礼,以骄其志”,敌众“则设虚形以分其势”,敌贪婪则设饵 “以利诱之”,敌之君臣和则“遣谍者以间之”,敌之邻国则交之“以为己援”;交战中,或“惊前掩后”,或 “声东而击西”,“使敌人不知其所备”,以出奇制胜,等等。还强调作战中要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认为这是实现“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重要因素。因此,主张“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山战“须居高阜”,谷战“必依附山谷”,水战“须居上风、上流”,泽战则应坚守“环龟”(即四周低中间高之地)。并且,在不同地形、气候条件下作战,要采取不同的作战手段和战法:在丘陵山地对敌骑兵作战,要使用步兵;在平原旷野对敌步兵作战,要使用骑兵和战车;在干旱天候对营于草莽山林之敌,可采取火攻;而在风雪天气作战,则要乘敌不备,“潜兵击之”,等等。

《百战奇法》对军事斗争中的对立统一关系,诸如强与弱、众与寡、攻与守、进与退、胜与败、安与危、利与害等,分篇立论,对比分析,说明相反相成的道理,具有朴素的辩证思想。该书简明扼要,事理结合地论述用兵之道,颇具特色,有参考价值。但书中所反映的统治阶级企图靠战争进行掠夺的思想及诬称起义人民是“叛逆”、“贼寇”等内容,则是封建糟粕。

作者介绍


《百战奇法》是中国古代分条论述战法的兵书。约成书于北宋末。明崇祯本《韬略世法》称该书为南宋末谢枋得编辑,原作者已不可考。清雍正后被更名为《百战奇略》,题明刘基撰,实系清人伪托。现有明刻本存世,10卷,3万余字。

刘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4月16日),字伯温,谥曰文成,汉族,温州文成县南田人(旧属青田县)。故时人称他刘青田,明洪武三年封诚意伯,人们又称他刘诚意。武宗正德九年被追赠太师,谥文成,后人又称他刘文成、文成公。元末明初军事家、政治家及诗人,通经史、晓天文、精兵法。他以辅佐朱元璋完成帝业、开创明朝并尽力保持国家的安定,因而驰名天下,被后人比作为诸葛武侯。朱元璋多次称刘基为:“吾之子房也。”在文学史上,刘基与宋濂、高启并称“明初诗文三大家”。

目录


第一卷 计 战 谋 战 间 战 选 战 步 战 骑 战 舟 战 车 战 信 战 教 战 第二卷 众 战 寡 战 爱 战 威 战 赏 战 罚 战 主 战 客 战 强 战 弱 战 第三卷 骄战 交战 形战 势战 昼战 夜战 备战 粮战 导战 知战 第四卷 斥战 泽战 争战 地战 山战 谷战 攻战 守战 先战 后战 第五卷 奇战 正战 虚战 实战 轻战 重战 利战 害战 安战 危战 第六卷 死战 生战 饥战 饱战 劳战 佚战 胜战 败战 进战 退战 第七卷 挑战 致战 远战 近战 水战 火战 缓战 速战 整战 乱战 第八卷 分战 合战 怒战 气战 逐战 归战 不战 必战 避战 围战 第九卷 声战 和战 受战 降战 天战 人战 难战 易战 离战 饵战 第十卷 疑战 穷战 风战 雪战 养战 畏战 书战 变战 好战 忘战

全书内容


一、计战 凡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未战之时,先料敌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兵之众寡,地之险易,粮食局之虚实。计料已寒,然后出兵,无有不胜。法曰: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

二、谋战 凡敌始有谋,我从而攻之,使彼计衰而屈服。法曰:上兵伐谋。

三、间战 凡欲征伐,先用间谍,觇敌之众寡、虚实、动静,然后兴师,则大功可立,战无不胜。法曰:无所不用间也。

四、选战 凡与敌战,须要选拣勇将、锐卒,使为先锋,一则壮其志,一则挫敌威。法曰:兵无选锋曰北。

五、步战 凡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陵、险阴、林木而战则胜。若遇平易之道,须用拒马枪为方阵,步兵在内。马军、步兵中分为驻队、战队。驻队守阵,战队出战;战队守劝,驻队出战。敌攻我一面,则我两哨出兵,从旁以掩之;敌攻我两面,我分兵从后以捣之;敌攻我四面,我为圆阵,分兵四出以右击之。敌若败走,以骑兵追之,步兵随其后,乃必胜之方。法曰:步兵与车骑占著,必依丘陵、险阴,如无险阴,令我士卒为行马、疾藜。

六、骑战 凡骑兵与步兵战者,若遇山林、险阻、陂泽之地,疾行急去,是必败之地,勿得与战。欲战者,须得平易之地,进退无碍,战则必胜。法曰:易地则用骑。

七、舟战 凡与敌战于江湖之间,必有舟可楫,须居上风、上流。上风者,顺风,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随势,使战舰以冲之,则战无不胜。法曰:欲战者,无迎水流。

八、车战 凡与步、骑战于平原旷野,必须用偏箱、鹿角车为方阵,以战则胜。所谓一则治力,一则前拒,一则整束部伍也。法曰:广地则用军车。

九、信战 凡与敌战,士卒蹈万死一生之地,而无悔惧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诚,则下用情而无疑,故战无不胜。法曰:信则不欺。

十、教战 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法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十一、众战 凡战,若我众敌寡,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法曰:用众进止。

十二、寡战 凡战,若以寡敌众,必以日暮,或伏于深草,或邀于隘路,战则必胜。法曰:用少者务隘。

十三、爱战 凡与敌战,士卒宁进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将恩惠使然也。三军知在上之人爱我如子之至,则我之爱上也如父之极。故坠毁危亡之地,而无不愿死以报上之德。法曰:视民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十四、威战 凡与敌战,士卒前进而不敢退后,是畏我而不畏敌也。若敢退而不敢进者,是畏敌而不畏我也。将使士卒赴汤蹈火而不违者,是威严使然也。法曰:威克厥,爱允济。

十五、赏战 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争先登;白刃始合,士卒争先赴者,必诱之以重赏,则敌无不克焉。法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十六、罚战 凡战,使士卒遇敌敢进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惩之以重刑,故可以取胜也。法曰:罚不迁列。

十七、主战 凡战,若彼为客、我为主,不可轻战。为吾兵安,士卒顾家,当集人聚谷,保城备险,绝其粮道。彼挑战不得,转输不至,候其困敝击之,必胜。法曰:自战其地为散地。

十八、客战 凡战,若彼为主、我为客,唯务深入。深入,则为主者不能胜也。谓客在重地,主在散地故耳。法曰:深入则专。

十九、强战 凡与敌战,若我众强,可伪示怯弱以诱之,敌必轻来与我战,吾以锐卒击之,其军必败。法曰:能而示之不能。

二十、弱战 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须多设旌旗,倍增火灶,示强于敌,使彼莫能测我众寡、强弱之势,则敌必不轻与我战,我可速去,则全军远害。法曰:强弱,形也。

二十一、骄战 凡敌人强盛,未能必取,须当卑词厚礼,以骄其志,候其有衅隙可乘,一举可破。法曰:卑而骄之。

二十二、交战 凡与敌战,傍与邻国,当卑词厚赂结之,以为己援。若我攻敌人之前,彼犄其后,则敌人必败。法曰:衢地则合交。

二十三、形战 凡与敌战,若彼众多,则设虎虚形以分其势,彼不敢不分兵以备我。敌势既分,其兵必寡;我专为一,其卒自众。以众击寡,无有不胜。法曰:形人而我无形。

二十四、势战 凡战,所谓势者,乘势也。因敌有破灭之势,则我从而迫之,其军必溃。法曰:因势破之。

二十五、昼战 凡与敌昼战,须多设旌旗以为疑兵,使敌莫能测其众寡,则胜。法曰:昼战多旌旗。

二十六、夜战 凡与敌夜战,须多用火鼓,所以变乱敌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备我之计,则胜。法曰:夜战多火鼓。

二十七、备战 凡出师征讨,行则备其邀截,止则备其掩袭,营则防其偷盗,风则恐其火攻。若此设备,有胜而无败。法曰:有备不败。

二十八、粮战 凡与敌垒相对持,两兵胜负未决,有粮则胜。若我之粮道,必须严加守护,恐为敌人所抄。若敌人饷道,中分兵以绝之。敌既无粮,其兵必走,击之则胜。法曰:军无粮食则亡。

二十九、导战 凡与敌战,山川之夷险,道路之迂直,必用乡人引而导之,乃知其利,而战则胜。法曰: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

三十、知战 凡兴兵伐敌,所战之地,必预知之;师至之日,能使敌人如期而来,与战则胜。知战地,知战日,则所备者专,所守者固。法曰:知战之地,知战之日,则可千里而会战。

三十一、斥战 凡行兵之法,斥堠为先。平易用骑,险阻用步。每五人为甲,人持一白旗,远则军前后左右,接续候望。若见贼兵,以次递转,告白主将,令众预为之备。法曰:以虞待不虞者胜。

三十二、泽战 凡出军行师,或遇沮泽、圮毁之地,宜倍道兼行速过,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与不能出其地,道远日暮,宿师于其中,必就地形之环龟,都中高四下为圆营,四面受敌。一则防水潦之厄,一则备四围之寇。法曰:历沛圮,坚环龟。

三十三、争战 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基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

三十四、地战 凡与敌战,三军必要得其地利,则可以寡敌众,以弱胜强所谓知敌之可击,知吾卒之可以击,而不知地利,胜之半也。此言既知彼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则亦不全胜。法曰:天时不如地利。

三十五、山战 凡与敌战,或居山林,或在平陆,须居高阜,恃于形势,顺于击刺,便于奔冲,以战则胜。法曰:山上之战,不仰其高。

三十六、谷战 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三十七、攻战 凡战,所谓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可胜者,攻也。

三十八、守战 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则我且固守,待敌有可胜之理,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三十九、先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初来,阵势未定,行阵未整,先以兵急击之,则胜。法曰:先人有夺人之心。

四十、后战 凡战,若敌人行阵整而且锐,未可与战,宜坚壁待之,候其阵久气衰,起而击之,无有不胜。法曰;后于人以待其衰。

四十一、奇战 凡战,所谓奇者,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也。交战之际,惊前掩后,冲东击西,使敌莫知所备。如此,则胜。法曰:敌虚,则我必为奇。

四十二、正战 凡与敌战,若道路不能通,粮饷不能进,推计不能诱,利害不能惑,须用正兵。正兵者,拣士卒,利器械,明赏罚,信号令,且战且前,则胜矣。法曰:非正兵,安能致远。

四十三、虚战 凡与敌战,若我势虚,当伪示以实形,使敌莫能测其虚实所在,必不敢轻与我战,则我可以全师保军。法曰:敌不敢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

四十四、实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势实,我当严兵以备之,则敌人必不轻动。法曰:实而备之。

四十五、轻战 凡与敌战,必须料敌详审而后出兵。若不计而进,不谋而战,则必为敌人所败矣。法曰;勇者必轻合,轻合而不知利。

四十六、重战 凡与敌战,须备持重,见利则动,不见利则止,慎不可轻举也。若此,则必不陷于死地。法曰:不动如山。

四十七、利战 凡与敌战,其将愚而不知变,可诱之以利。彼贪利而不知害,可设伏兵以击之,其军必败。法曰:利而诱之。

四十八、害战 凡与敌各守疆界,若敌人寇抄我境,以扰边民,可于害处设伏兵,或筑障塞以邀之,敌必不敢轻来。法曰: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四十九、安战 凡敌人远来气锐,利于速战;我深沟高垒,安守勿应,以待其敝。若彼以事挠我求战,亦不可动。法曰:安则静。

五十、危战 凡与敌战,若陷在危亡之地,当激励将士决死而战,不可怀生,则胜。法曰:兵士甚陷,则不惧。

五十一、死战 凡敌人强盛,吾士卒疑惑,未肯用命,须置之死地,告令三军,亦不获已。杀牛燔车,以享战士,烧弃粮食,填夷井灶,焚舟破釜,绝去其生虑,则必胜。法曰:必死则生。

五十二、生战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杀。法曰:幸生则死。

五十三、饥战 凡兴兵征讨,深入敌地,刍粮乏阙,必须分兵抄掠,据其仓廪,夺其蓄积,以继军饷,则胜。法曰: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

五十四、饱战 凡敌人远来,粮食不继,敌饥我饱,可坚壁不战,持久以敝 之,绝其粮道。彼退走,密遣奇兵,邀其归路,纵兵追击,破之必矣。法曰:以饱待饥。

五十五、劳战 凡与敌战,若便利之地,敌先结阵而据之,我后去趋战,则我劳而为敌所胜。法曰: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

五十六、佚战 凡与敌战,不可恃已胜而放佚,当益加严厉以待敌,佚而犹劳。法曰:有备无患。

五十七、胜战 凡与敌战,若我胜彼负,不可骄惰,当日夜严备以待之。敌人虽来,有备无害。法曰:既胜若否。

五十八、败战 凡与敌战,若彼胜我负,未可畏怯,须思害中之利,当整励器械,激扬士卒,候彼懈怠而击之,则胜。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

五十九、进战 凡与敌战,若审知敌人有可胜之理,则宜速进兵以捣之,无有不胜。法曰:见可则进。

六十、退战 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争,当急退以避之,可以全军。法曰:知难而退。

六十一、挑战 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曰:远而挑战,欲人之进也。

六十二、致战 凡致敌来战,则彼势常虚;不能赴战,则我势常实。多方以致敌之来,我据便地而待之,无有不胜。法曰:致人而不致于人。

六十三、远战 凡与敌阻水相拒,我欲远渡,可多设舟楫,示之若近济,则敌必并众应之,我出其空虚以济。如无舟楫,可用竹木、蒲苇、罂缶、瓮囊、枪杆之属,缀为排筏,皆可济渡。法曰:远而示之近。

六十四、近战 凡与敌夹水为阵,我欲攻近,反示以远,须多设疑兵,上下远渡,敌必分兵来应,我可以潜师近袭之,其军可破。法曰:近而示远。

六十五、水战 凡与敌战,或岸边为阵,或水上泊舟,皆谓之水战。若近水为阵者,须去水稍远,一则诱敌使渡,一则示敌无疑。我欲必战,勿近水迎敌,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战,则拒水阻之,使敌不得济。若敌率兵渡水来战,可于水边伺其半济而击之,则利。法曰:涉水半渡可击。

六十六、火战 凡战,若敌人居近草莽,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天时燥旱,因风纵火以焚之,选精兵以击之,其军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六十七、缓战 凡攻城之法,最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所谓三月修器械,三月成距堙者,六月也。谓戒为己者,忿躁不待攻具而令士卒蚁附,恐伤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粮,外无救援,可羁縻取之,则利。法曰:其徐如林。

六十八、速战 凡攻城围邑,若敌粮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则胜。法曰:兵贵神速。

六十九、整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整齐,士卒安静,未可轻战,伺其变动击之,则利。法曰;无邀正正之旗。

七十、乱战 凡与敌战,若敌人行阵不整,士卒喧哗,宜急出兵以击之,则利。法曰:乱而取之。

七十一、分战 凡与敌战,若我众敌寡,当择平易宽广之地以胜之。若五倍于敌,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三伞于敌,二术为正,一术为奇。所谓一以当其前,一以攻其后。法曰:分不分为縻军。

七十二、合战 凡兵散则势弱,聚则势强,兵家之常情也。若我兵分屯数处,敌若以众攻我,当合军以击之。法曰:聚不聚这孤旅。

七十三、怒战 凡与敌战,须激励士卒,使忿怒而后出战。法曰:杀敌者,怒也。

七十四、气战 夫将之所以战者,兵也;兵之所以战者,气也;气之所以盛者,鼓也。能作士卒之气,则不可太频,太频则气易衰;不可太远,太远则力易竭。须度敌人之至六七十步之内,及可以鼓,令士卒进战。彼衰我盛,败之必矣。法曰:气实则斗,气夺则走。

七十五、逐战 凡追奔逐北,须审真伪。若旗齐鼓应,号令如一,纷纷纭纭,虽退走,非败也,必有奇也,须当虑之。若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号令喧嚣而不一,此真败却也,可以力逐。法曰:凡从勿怠,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

七十六、归战 凡与敌相攻,若敌无故退归,必须审察,果力疲粮竭,可选轻锐蹑之。若是归师,则不可遏也。法曰:归师勿遏。

七十七、不战 凡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法曰:不战在我。

七十八、必战 凡兴师深入敌境,若彼坚壁不与我战,欲老我师,当攻其君主,捣其巢穴,截其归路,断其粮草,彼必不得已而须战,我以锐卒击之,可败。法曰:我欲战,敌虽深沟高垒,不得不与我战者,攻其所必救也。

七十九、避战 凡战,若敌强我弱,敌初来气锐,且当避之,伺其疲敝而击之,则胜。法曰: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八十、围战 凡围战之道,围其四面,须开一角,以示生路,使敌战不坚,则城可拔,军可破。法曰:围师必缺。

八十一、声战 凡战,所谓声者,张虚声也。声东而击西,声彼而击此,使敌人不知其所备,则我所攻者,及敌人所不守也。法曰: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

八十二、和战 凡与敌战,必先遣使约和。敌虽许诺,言语不一。因其懈怠,选锐卒击之,其军可败。法曰:无约而请和者,谋也。

八十三、受战 凡战,若敌众我寡,暴来围我,须相察众寡虚实之形,不可轻易遁去,恐为尾击。当圆阵外向,受敌之围,虽有缺处,我自塞之,以坚士卒心,四面奋击,必获其利。法曰:敌若众,则相众而受敌。

八十四、降战 凡战,若敌人来降,必要察其真伪。远明斥堠,日夜设备,不可怠忽。严令偏裨,整兵以待之,则胜,不然则败。法曰:受降如受敌。

八十五、天战 凡欲兴师动众,伐罪吊民,必在天时,非孤虚向背也。及君暗政乱,兵骄民困,放逐贤人,诛杀无辜,旱蝗冰雹,敌国有此,举兵攻之,无有不胜。法曰:顺天时而制征讨。

八十六、人战 凡战,所谓人者,推人士而破妖祥也。行军之际,或枭集牙旗,或杯酒变血,或麾竿毁折,惟主将决之。若以顺讨逆,以直伐曲,以贤击愚,皆无疑也。法曰:禁邪去疑,至死无所之。

八十七、难战 凡为将之道,要在甘苦共众,如遇危险之地,不可舍众而自全,不可临难而苟免,护卫周旋,同其生死如此,则三军之士岂忘已哉?法曰:见危难,毋忘其众。

八十八、易战 凡攻战之法,从易者始。敌若屯备数处,必有强弱众寡。我可远其强而攻其弱,避其众而击其寡,则无不胜。法曰: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

八十九、离战 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伺之。彼若猜贰,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法曰:亲而离之。

九十、饵战 凡战,所谓饵者,非谓兵者置毒于饮食,但以利诱之,皆为饵兵也。如交锋之际,或乘牛马,或委财物,或舍辎重,切不可取之,取之必败。法曰:饵兵勿食。

九十一、疑战 凡与敌对垒,我欲袭敌,须丛聚草木,多张旗帜,以为人屯,使敌备东,而我击其西,则必胜。或我欲退,伪为虚阵,设留而退,敌必不敢追我。法曰:众草多障者,疑也。

九十二、穷战 凡战,如我众敌寡,彼必畏我军势,不战而遁,切勿追之,盖物极则反也。宜整兵缓追,则胜。法曰:穷寇勿追。

九十三、风战 凡与敌战,若遇风顺,致势而击之;或遇风逆,出不意而捣之,则无有不胜。法曰:风顺致势而从之,风逆坚阵以待之。

九十四、雪战 凡与敌人相攻,若雨雪不止,觇敌无备,可潜兵击之,其势可破。法曰:攻其所不戒。

九十五、养战 凡与敌战,若我军曾经挫衄,须审察士卒之气,气盛则激励再战;气衰则且养锐,待其可用而使之。法曰:谨养勿劳,并气积力。

九十六、畏战 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加诛戮,重壮军威。须假之以颜色,示亦不畏,说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九十七、书战 凡与敌对垒,不可令军士通家书,亲戚往来,恐言语不一,众心疑惑。法曰:信问通,则心有所恐;亲戚往来,则心有所恋。

九十八、变战 凡兵家之法,要在应变。好古知兵,举动必先料敌。敌无变动,则待之;乘其所变,随而应之,乃利。法曰: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九十九、好战 夫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实不得已而用之。不可以国之大,民之众,尽锐征伐,争战不止,终致败亡,悔无所追。然兵犹火也,弗戢,将有自焚之患,黩武穷兵,祸不旋踵。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

一百、忘战 凡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圣人之深戒也。天下无事,不可废武,虑有弗庭,无以捍御。必须内修文德,外严武备,怀柔远人,戒不虞也。四时讲武之礼,所以示国不忘战。不忘战者,教民不离乎习兵也。法曰:天下虽平,忘战必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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