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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主权移交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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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主权移交


澳门政权移交(常简称为澳门回归)是指澳门政权于1999年12月20日由葡萄牙移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束占领澳门之时期一事。此事也象征长达14年半的“港澳过渡时期”、葡萄牙帝国终结以及西方国家统治亚洲的漫长日子完全终结。



澳门简介


地理位置

澳门位于我国广东省的珠江口西侧,北以关闸为界,与珠海经济特区的拱北接壤,东隔伶仃洋,与香港隔海相望,西连磨刀门,和珠海市的湾仔、横琴岛隔水相对。

澳门距中山市(石岐)40千米,东北方向距广州市约145千米,东距香港约61千米,西面隔江与珠海市湾仔镇相望。地处东经11334''47"~11335''20",北纬226''40"~2213''1"(以东望洋山灯塔为准)。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组成。

澳门半岛为一条狭长的地带,形状像是一只靴子,南北长约4千米,东西最宽约为1.8千米,面积9.1平方千米。半岛自东北向西南倾斜,与华南沿岸山脉震旦走向相同。东北端以宽约240米的陆地与珠海市相连。长轴线从东北的关闸至西南的半圆形地(妈阁嘴)长约4千米,西北-东南走向的短轴线则从沙梨头海边至新口岸最新填海地区东南角长约2.5千米。半岛上有莲花山、东望洋山(松山)、炮台山、西望洋山和妈阁山等山脉,其中最高的是松山,海拔93米,其他大都在海拔50~75米左右。半岛上除了连岛沙洲和附属堆积地区较平坦外,大部分是丘陵。半岛的东西两岸地形各不相同,东岸面对大海是外港,风浪较大,因海水侵蚀有不少海崖和海穴,主要有港澳码头;西岸岸线较平直,面临内河是内港,受西江影响而沉积淤塞,沿岸有20多个码头,主要是货运及内河客运;南环海岸海水较深,堤岸迂回,建有两座通向凼仔的跨海大桥,东北方部分地区则已填筑成地。

历史沿革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她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蚝壳内壁光亮如镜,澳门因此被称为蚝镜(蚝的繁体字为"蠔")。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著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的名字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中国女神天后,又名妈祖。根据传说,一艘渔船在一个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然刮起狂风雷暴,渔民们处於危急关头。这时,一位少女站了起来,下令风暴停止。风竟然停止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渔船平安地到达了海镜港。上岸後,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做一缕青烟。後来,人们在她登岸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位妈祖。

十六世纪中叶,第一批葡萄牙人抵澳时,询问居民当地的名称,居民误以为指庙宇,答称"妈阁"。葡萄牙人以其音而译成"MACAU",成为澳门葡文名称的由来。 在後来的四百多年时间里,东西文化一直在此地相互交融,留下了许多历史文化遗产,使澳门成为一个独特的城市。

历史问题


早期租地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于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两白银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为地租。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范。

变相强占

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简称:澳督),但并没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并正式到澳门就职。由于最初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而作为葡萄牙国家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清政府断然拒绝葡萄牙的要求,但维持已给予葡萄牙的各样优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后,随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对澳门华籍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亚马留之举立即引起驻澳的清朝官员的严重抗议与交涉。但从1849年开始,亚马留悍然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亚马留的举动,进一步激起了华籍居民的民愤。结果,亚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杀身亡。

条约定案

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欲将澳门地区转为葡萄牙之属地,但被发现而告终。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结果于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不过为避免主权彻底丧失,清政府保留了将澳门让与他国的权利,葡萄牙若想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须经过中国同意。

回归准备


联大决议

自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开始为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此非常关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亦于1972年3月为此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委员会申明中国政府的立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葡萄牙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国要对被占领的领土恢复执行主权的问题,而完全不是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更不是使其获得独立的问题。”同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案,将香港和澳门于殖民地名单剔除,此举为中国和平解决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制造了有利的背景条件。

中葡建交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级军官所组成的“武装部队运动”将持续执政42年的极右政权推翻,新政府开始民主化进程。当时的葡萄牙新政府实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认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国领土。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将最后一批驻澳门军队撤离。1976年,葡萄牙总统安东尼奥拉马略埃亚内斯(António Ramalho Eanes)出席联合国大会,与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谈及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之事宜。经过两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与台湾当局断绝邦交,2月9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交换《建交公报》。中葡双方共同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至于归还时间与细节将在适当时间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至此,葡萄牙的改变与行动为中葡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英声明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官员开始频繁互访。1980年3月,澳门总督伊芝迪应北京政府邀请进行访问。而中国亦曾派出不少官员(如:任仲夷、习仲勋)造访澳门。随著两国友谊的增进,最高领导人也开始进行互访。198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李先念访问葡萄牙,与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会面就澳门问题交换意见。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访问中国,与中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会晤,同表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

当时在更为复杂的香港主权问题上,中国与英国已达成多项共识,包括《中英联合声明》的草案。中葡关系亦稳定发展,谈判解决澳门问题的条件与时机日渐成熟。

中葡谈判


1986年5月20日,中国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发布新闻公报,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开澳门问题的谈判,解决澳门问题。到6月,中国代表团由周南率领欢迎葡萄牙代表团,并在欢迎词指出:“中葡两国就澳门问题的谈判,将是伙伴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手之间的关系。”自此,中葡两国正式就澳门问题举行会谈。

四轮会谈全在中国首都北京举行:第一轮会谈于1986年6月30日-7月1日;第二轮会谈于1986年9月9日-10日;第三轮会谈于1986年10月21日-22日; 第四轮会谈于1988年3月18日-23日。

一轮会谈

第一轮会谈开始时,中国代表已建议会谈总议程:1.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 2.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安排;3.过渡时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国代表提出之总议程并按之讨论。其次,中国代表提交了《中葡联合声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并对此作出简要的说明解释。

二轮会谈

第二轮会谈时,中国代表提交《中葡联合声明》的附件,并作出相关说明。葡萄牙代表团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论,故提议在第三轮会谈上才作出全面评论。最后,双方就第三轮会谈的时间、第三轮会谈后成立工作小组的时间和中国代表团长周南在11月访问葡萄牙之新闻公报细节等进行了磋商,取得了广泛的一致。

三轮会谈

直到第三轮会谈,葡萄牙代表终于评论首两轮会谈中国代表团所提交的文件,并将中国的意见分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适当修改和补充的”和“需要进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含义后才能做出评论的”。中国代表随即赞许葡萄牙代表的积极回应,并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拟修改的问题进行磋商。会谈当中,葡萄牙代表更主动提议将部分重要的、实质性的、难度较大的问题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才与葡萄牙总统和总理磋商。但周南表示:“不能将我的访问视为一轮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也不能以我的访问来代替关于澳门问题的正式会谈。我在与贵国领导人的会晤中,如谈到澳门问题,也只能是我们在谈判中遇到的重要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不是把所有的问题留到访葡时才解决。”其后,双方就设立工作小组的细节进行具体讨论和将所提出的全部协议文件草案。最后,双方同意工作小组在周南访问葡萄牙后便开始工作。

首三轮会谈,中葡双方讨论比较顺利。但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葡萄牙政府就交还澳门的日期上改变原本的立场,并将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纪初。结果,周南在会晤葡萄牙总统后,取消了原定的参观访问计划。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郑重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国务会议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原则上同意1999年将澳门治权交还中国。中葡两国在解决了此争议后,1987年3月18日开始第四轮的会谈。

四轮会谈

第四轮会谈中,中葡双方代表团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碍,并期望是次会谈为澳门问题之最后一次谈判回合。由于双方的诚意,即使在澳门葡裔人士拥有双重国籍和保护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给双方尊重态度和相互让步解决了。最终,中方容许澳门葡裔澳门人士自行选择国籍(即中国籍或维持葡萄牙国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经过四轮会谈后,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将于3月26日在北京举行草签联合声明的仪式,仪式由两国的政府代表团团长进行草签。

1987年4月13日,中国总理和葡萄牙总理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各在各自政府内取得《中葡联合声明》的批准。中葡两国政府终于在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

过渡时期


简述

中葡两国政府由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政权移交期间的十多年,被称为过渡期。

在1988年1月15日,中国外交部已公布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中方成员的名单,就澳门过渡期间之问题进行了磋商。同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988年10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便开始在北京召开第一次的全体会议,当中通过起草工作的大体规划和步骤,并决定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终于在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此标志著澳门进入了过渡期的后半段(或称后过渡期)。

在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方面,一切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之规定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并负责筹组由200位有代表性的澳门人士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再利用协商与提名选举方式产生第一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交中央政府任命。结果在1999年5月15日举行的澳门特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中,何厚铧以近82%的支持率在两名候选人中胜出。

而澳门立法会的组成,则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由澳葡政府最后一届立法会的成员,并符合由选举产生的议员如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愿意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条件者,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确认,即可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若有议员缺额,才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补充。司法机关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负责筹组。

在整段过渡期内,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采取了三大措施,确保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合称“三化”。

中文合法化

在被葡萄牙统治时期,葡文一直是澳门的官方语言;反观中文,却一直没有官方地位。对于主要为华人居民的澳门,这是不利居民和不利经济发展的障碍。中国外长钱其琛在1992年访问葡萄牙时,两国就此不利障碍达成协定,从此中文取得了官方地位,与葡文并列成为澳门的官方语言。尽管如此,澳门总督在1999年12月19日才发布批示,把中文正式列为澳门地区的官方语言之一。

公务员本地化

既然葡文是澳门的官方语言,澳门的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一直受到特别的重用,为澳葡政府的中上层公务员;反观华人公务员,普遍是职级低和人数有限。而在澳门政权移交期间,定必有很多葡萄牙人选择离职。若要到澳门正式政权移交时才任命高级华人之公务员,管理层的接班与行政经验定必不利于澳门政权的交接。因此,澳葡政府在《联合声明》签署后,开始分阶段、较有秩序地培养本地公务员,具体措施包括与葡萄牙国家行政学院合作,在东亚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硕士课程、举办“赴葡就读计划”和“赴京就读计划”,以及设立“司长助理”一职等。但是,公务员本地化的进度一直被认为相当缓慢,外界更以“坐直升机”来形容本地化公务员在当时获快速晋升的情况,导致本地公务员在各方面都未能吸取充分的业务经验。而葡方坚持政务司级官员不作本地化,虽然在政治上无可厚非,但也使将来的特区政府需要在经验不足的本地公务员队伍中选拔人才,建立管治班子,不利于整个行政架构的顺利运作。

法律本地化

澳门在澳葡时期的法律全都是葡文而且繁琐,有些是根据数百年前的葡萄牙法律制订,一些内容则带有殖民主义色彩,又有一些是直接从葡萄牙制订,延伸至澳门适用的葡萄牙全国性法律。因此,在过渡期内,十分需要将此等法律加以清理修订,使之成为政权移交后适用于澳门的法律。司法人员本地化也是法律本地化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澳门政府成立“法律翻译办公室”,开始对澳门的主要法律进行中译工作,并于1996至1999年期间,分别颁布构成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即《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商法典》。另外,又在澳门大学开设法律系,于1995年又成立“司法官培训中心”,培养本地法律人才。

另一个受关注的问题是澳门居民的去留。由于对回归中国的忧虑,很多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选择离开澳门,但现今的澳门特别行政区仍有约近3%人口为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至于澳门的华人,过渡期却未见有大规模的移民潮。事实上,很多澳门出生的华人和土生葡人都持有在欧盟通用的葡萄牙护照,可自由出入欧盟国家。回归前,澳门居民普遍关心的,主要是经济与治安不佳等社会问题。

过渡期间的澳葡政府自1993年起,每年耗资兴建中葡友好纪念物。纪念物为澳门的旅游业发展与美化市容作出贡献,但亦有指是浪费财政收入的建设活动。

政权移交


降旗仪式

在1999年12月19日下午,第127任澳督韦奇立于澳门总督府进行降旗仪式,这为整件政权移交仪式拉开了序幕。正式的澳门政权移交的仪式在1999年12月19日午夜举行,交接仪式场馆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场馆内举行。交接仪式以由傍晚举行的文艺晚会和官方晚宴为开始,在宋玉生广场至澳门文化中心花园之间进行。整个政权移交仪式以12月20日凌晨时分在澳门综艺馆举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为结束。

葡方告别

文艺晚会的开始由舞龙和舞狮拉开序幕,继而是演出澳门历史的事件、中西宗教、种族的融和,并产生了独特的澳门土生葡人社群。最后一幕表演,将观众引领到现代的澳门。最后,由象征著422年的葡萄牙在澳历史的442位儿童,联同国际巨星合唱“赞颂和平”结束文艺晚会之部分。

政权交接

到子夜12时前,葡萄牙总统桑帕约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分别代表双方政府主持主权移交仪式。仪式原定23时40分开始,但因葡萄牙政府代表团四位成员未能及时上台,加上葡国总统桑帕约感冒(后来证实患上肺炎),讲话超时三十秒,整个仪式延迟了两分钟。为确保在12月20日零时准时奏中国国歌、升国旗,中方司仪加快语速,国旗护旗手亦在尚未完成挂旗动作时,让特区护旗手提前入场,顺利抢回延误时间。在2,500位中外来宾的见证下,葡萄牙国旗及澳门市政厅旗(当时对外代表澳门的旗帜)缓缓降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凌晨零时零分零秒徐徐上升,政权移交顺利完成。

特首宣誓

午夜一时半,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仪式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监誓下进行,首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与新政府成员一同宣誓效忠澳门政府及中央政府。

武装进驻

12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准时通过澳门关闸进驻澳门。正午12时,由编号ZA 00-01(即表示“驻澳”在澳门行驶的车辆,而Z字是取自“驻”的普通话拼音首个字母,A是取自“澳”的普通话拼音的首个字母)的军用吉普车与车上三名持枪礼兵带领,护卫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澳门部队顺利进驻澳门。从关闸到澳门部队营区,驻澳门部队沿途受到了澳门市民的热烈欢迎。下午2点45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营区,并进行阅兵。

盛世莲花

为庆祝此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致送了一尊名为《盛世莲花》的雕塑。而澳门政府亦将此放置在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仪式的场地旁边,即澳门综艺馆旁的金莲花广场。其后在2003年3月,澳门政府在主权交接仪式场馆原址兴建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该陈列馆于2004年12月30日揭幕,陈列全国各地送赠给澳门的贺礼。

意义影响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这是继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中华民族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又一盛事。

澳门自1999年12月20日回归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依据澳门基本法实行高度自治。在"一国两制"政策的指引下,澳门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特色会予以保留并得以延续。由于政权顺利交接和一国两制成功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均按基本法之规定实施。

由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支持,为稳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所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后,不单治安有显著的改善,中央政府更将澳门定位为博彩旅游业发展的城市。自2003年,内地开展港澳个人游,让中国居民更方便往来澳门;2005年澳门接待了逾1,000万中国内地游客,占所有前往澳门旅游人数的60%;2005年澳门赌场收入达56亿美元。在2005年7月15日,澳门历史城区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此些旅游业的发展,都成为刺激澳门经济急速发展的利好因素。

另外自2002年,澳门政府不再发出博彩专营权,改为开放赌权,这吸引了大型博彩外资进入。不少港资公司也因应澳门旅游业的发展,纷纷在澳门设立分公司,其中有地产、化妆品、便利店等行业。除此之外,例如《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离岸业务法》的实施都成为经济发展的利好因素。澳门经济强势增长,以博彩旅游业为首,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服务性行业、餐饮业和保险业等。正因澳门经济的增长,人力需求倍增。由于人力资源出现短缺现象,过往低学历之人员都因此而受惠,亦因很多人力资源都转移到娱乐场,这使居民整体收入因而增加。但同样因经济的增长,物价开始飞涨,并出现物业的炒卖现象,令居民生活压力增加。

据香港中文大学在2004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回归前48%受访澳门市民以正面形容词描述自己对澳门回归的心情,46%受访澳门市民则使用中性形容词描述自己的心情。而在回归后,76%受访澳门市民认为澳门社会于回归4年来改变很大;而对于自己转变为中国国民的身份,64%受访澳门市民表示因此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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