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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过渡期事务委员会是澳门总督监护下的咨询机关。根据1991年7月22日第119/GM/91号批示设立。
职责
构架
过渡期事务委员会的职责为:于过渡期事务方面,在总督订定重大的政策方向时起重要咨询作用,以协助确定有关过渡期的各项目标和策略,以及有关的配合事项。
过渡期事务委员会由总督主持,并由立法会主席,各政务司,由总督任命的9名具功绩之人士组成。总督还可邀请其他有特殊才能,可对讨论的事务提供有用解释的人士参加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及秘书工作由总督指定的秘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