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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第二次检查情况的通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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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第二次检查情况的通报


教基〔2009〕1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近期,我厅组织人员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第二次暗访。随机暗访了9市,13县,41所学校,重点检查了暑期补课、招收复读班、规范招生行为等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各地不规范办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前段时间,我厅组织了第一次暗访并对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对4所省级示范高中给予了黄牌警告。通报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办学行为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转发了省厅文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印发有关文件,采取得力措施自查自纠,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扎实有效。巢湖市、安庆市按照省教育厅部署,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根据规范办学行为不同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分阶段、定期督查。淮南市针对社会上存在大量复读生问题,在停止示范高中招收复读生的同时,从实际出发,整合教育资源举办复读学校,满足学生的复读需要。

绝大多数省级示范高中能起到带头作用,基本停止校内补课,不在校内招收复读班。在我厅第一次通报中给予黄牌警告的4所省级示范高中,都能够采取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特别是肥西一中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效果明显。多数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比较规范。

二、规范办学行为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持之以恒

目前,各地能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规范办学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地都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的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治理。

(一)部分市、县教育局认识不够到位,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持消极态度,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存在重部署、轻检查的现象,缺乏制度化、长效性,常常是上面要求严格就行动一下,然后就放松下来。

(二)少数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未引起高度重视。一些学校负责人对规范办学行为持怀疑、观望、等待思想,对违规补课、办班行为认识片面,甚至错误地认为规范办学行为将会降低升学率,总是寻找种种客观原因,为不规范办学行为寻找借口,一旦高压态势解除,违规补课、办班等行为会立即死灰复燃。

(三)部分普通高中仍然有违规补课、办班现象。黄山市育才学校高中部自暑假以来一直在补课,至省教育厅督查时仍未停止,也未报批,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予以制止。黄山市部分高中招收插班复读生,有的学校招收的插班复读生达100多人。芜湖市十二中教师在校内举办化学竞赛辅导班,督查后停止。蚌埠一中、蚌埠二中经市教育局批准补课,但未能按要求公布批准的时间、地点、补课内容。怀远县部分学校补课时间过长,而且上晚自习,明显不符合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要求。淮南一中、二中校内仍招收复读生,并且数量过多。阜阳市颍东区城郊中学假期补课虽然经过批准,但补课时间过长,并且没有公布批准的补课时间、地点、内容,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

暗访中还发现,部分学校对教师到校外违规参与补课、办班熟视无睹,放任自流,缺乏监管。个别省级示范高中教师打着“精英名师讲堂”之类的旗号在校外举办补习班,秩序混乱。

(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少数义务教育学校暑期仍然补课。舒城三中违反义务教育学校不准补课的规定,顶风补课。为应付检查,学校甚至交代学生,若有人问起,就称返校领成绩单,学生对此反应激烈。部分学校仍然举行入学考试。安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仍在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书面考试,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部分幼儿园违规统一征订教材。黄山市育才幼儿园统一征订教材,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为严明纪律,对以上10所暗访中存在问题的普通高中、初中、幼儿园通报批评,要求尽快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并将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在9月15日之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要进一步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措施

规范办学行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各地必须按照省政府部署和要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继续努力,进一步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巩固已有的成果,将这项工作推向新的阶段。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策水平。最近,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对加强中小学 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以及违规处罚等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各地要结合继续学习办学行为规范二十五条等文件,组织教育行政人员、学校教师、学生认真学习和宣传,熟知掌握文件内容,领会文件精神,从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普通高中的大型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耽误的课时可适当安排补习,但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控制补习时间,并向学生及社会公布批准的补习时间、地点、内容。

(二)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进行长期跟踪督查,完善长效机制,定期通报,且通报应该覆盖从幼儿园到高中各级各类学校,以免工作出现死角。对典型违纪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三)统筹解决,妥善处理好校外补课、办班行为。目前校内补课、办班基本得到遏制,但校外补课、办班情况较为普遍,社会力量办班、补课行为较为混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统筹处理好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办班的关系,规范公办学校校外办班行为,切实维护好教育稳定。

(四)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违规补课、办班的督查,对经查实违规补课、办班的在职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和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新学期开学在即,各地要加强对校园环境的整理,积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保证按时开学。要巩固暑期规范办学行为成果,继续纠正违规补课、办班等办学行为,同时,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严防新学期出现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不规范办学行为,防止大型集体活动发生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新学期开学后,我厅将组织人员进行开学检查,对各地办学行为继续进行暗访,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