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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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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



发展历史


1996年10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法学院。恢复重建后的首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陈盛清教授,法学院成立后的首任院长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 现任安徽大学副校长 ),现任院长为程雁雷教授。

学科设置


法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八个法学硕士点,并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经济法学学科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与法学院共同创办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定期出版两卷。

师资力量


法学院设有法律史、国家法、法学理论、刑法、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8个教研室和刑事技术实验室。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近70人,其中专职教师50多人,现有教授17人,副教授20人,讲师2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20余人(其中博士后出站1人,正从事博士后研究3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1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27人。陈盛清、周枬、朱学山、汪汉卿、李学宽等教授曾分别担任过中国法学会相关学科研究会会长、执行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等职务。

现任领导


党 委:

书记:周少元; 副书记:宋玉茹

行 政:

院长:程雁雷; 副院长:陈结淼、华国庆、徐淑萍

科研教学成果


法学院教师积极参加科研工作。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21篇,其中有较多论文发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重要期刊;独著和合著30多部;主编和参编教材30多部。学院教师科研成果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二等、三等奖以及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等20多项。学院教师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另主持教育部、私法部、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安徽省科委、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等十余项。

法学院在培养人才中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曾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各一项。学院教师现主持安徽省教育厅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多项。

法学院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之余,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法制建设。学院教师中现担任国家商务WTO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市政府法律顾问、省市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十多人。

二十多年来,法学院共毕业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2000余名。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许多毕业生在国内著名高等政法院校、科研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发挥骨干作用,为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以及民主和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科研平台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源于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学法学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这两个专门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作为专门研究经济法制问题的学术机构并申报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03年10月正式获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第二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先林教授,目前为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担任中心主任。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王源扩教授担任。

中心的支撑力量是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和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相关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员20人,另在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聘请了9人为兼职研究员。专职研究人员中13人具有教授职称,其中1人被选聘为安徽省“皖江学者计划”首批讲席教授,14人在国内著名高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多人被选拔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其余也均为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安徽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安徽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2人被评为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科研项目申报和完成、成果产出和获奖、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基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方面,结合省级重点学科和相关硕士点、博士点的建设和申报工作,较全面地研究了中国经济法制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并以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这三个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领域为研究重点。二级学科经济法学博士点申报成功并开始招生。这为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科研项目方面,中心先后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并接受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委托,从事专题对策性项目的研究。以中心研究人员为主体申报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于2005年4月被安徽大学批准为首批学术创新团队项目之一(文科A类,经费为30万元)。中心完成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反垄断立法研究”的成果摘要被编入供中央领导参阅的《成果要报》上,并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登载,《经济参考报》等媒体也有专门的介绍,还被编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编》(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在学术交流方面,中心与法学院合办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出刊两期,并固定开设“经济法制论坛”专栏,在学术界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参加了多次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在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在对外咨询服务方面,多人担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有关协会的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执法监督员、专家咨询员等,直接参与了全国和本省一批重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委托起草工作。

在中心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秘书组成的日常管理机构。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建立一套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知识创新机制和自我发展能力,建立起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力争将本中心建成全省经济法制方面的学术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和图书情报基地以及研究咨询服务基地,并争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

重点学科


经济法学学科是安徽大学法学院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建设的学科,已被列入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的学科之一。安徽大学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就以周枬教授和王鎔教授为主的导师组在全国较早地招收了3届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8年,安徽大学正式被批准建立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1999年开始招生。2001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学科被评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再次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B)。

经过多年的教学科研,本学科点目前形成了3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即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方向和涉外经济法方向,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级项目的研究,发表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出版了若干专著、教材,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全国性学会的多项教学和科研奖励。

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源于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学法学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这两个专门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作为专门研究经济法制问题的学术机构并申报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03年10月正式获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第二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先林教授,目前中心由法学院副院长华国庆教授负责。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王源扩教授担任。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的支撑力量是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和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相关硕士学位授权点。本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员10人,另在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聘请了9人为兼职研究员。专职研究人员中现已全部具有教授职称,其中1人被选聘为安徽省“皖江学者计划”首批讲席教授,6人已在国内著名高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多人被选拔为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其余也均为安徽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安徽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安徽大学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1人被授予“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有1人担任国家商务部WTO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1人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1人被聘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