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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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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人民法院


1950年3月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成立,县长魏孟川兼任院长,另配备专职副院长持日常工作。历经五十多年的发展,安福法院现有政工科、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室、司法技术室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全院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63人,本科以上学历51人。 五十多年来,安福法院充分行使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扬善惩恶、匡护正义;积极化解和调处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维护安福的社会稳定,为安福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特别是近几年,安福法院在院长、党组书记刘惠贵为首的院党组带领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解放思想,求实创新、高标准、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大立案”审判机制,审判辅助性事宜由立案庭完成,避免审判法官与当事人庭前接触,保证审判法官专心审案、居中裁判;设立庭前调解速裁组,对事实清楚简易案件速调速裁,大大缩短案件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压力,节省诉讼成本;出台实施法官行为积分制,对法官一些容易忽视又容易出现的小错予以量化,实行不良积分,规范约束法官行为,树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千方百计,多方筹资,建立一座充满现代审判理念,占地22亩、建筑总面积6500多平方米的新审判大楼,法院内部局域网、安福法院互联网、闭路监控系统、视频演示厅、电子公告系统的建立,形成比较齐全的信息化体系,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2002年以来,安福法院多次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政法委、省高院、吉安市中院授予的“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好法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全市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安福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正励精图治,有条不紊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平安安福、富裕安福、和谐安福”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