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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国际象棋联赛(乙级)竞赛规程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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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国际象棋联赛(乙级)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河南省棋类协会

河南省全民健身协会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7月29日—8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

四、参赛单位:

凡法人单位经省级、直辖市体育部门批准均可参赛。

五、竞赛项目:团体台次赛

六、参赛资格:

(一)必须是注册棋手;

(二)上场队员为男棋手3人,女棋手2人,每队可报替补队员男女各一人。不足人数不能组队;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和教练各一人;

(四)外援的报名需在赛前20天报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外援可报男女各一名。

七、竞赛办法:

(一)瑞士制9轮,每天两轮;每方1小时每步棋加30秒。

(二)采用台次制,上场棋手3男2女。女可替男,男不可替女,但替男子上场的女队员国内等级分须在2350(含2350)以上。每场比赛最多只能上一男一女两名外援。棋手上场台次按国际等级分排列。

(三)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手册》。

(四)裁判长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指派。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 裁判长和编排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任,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

(二) 仲裁:

1、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为国家体育总局1人、承办单位一人、领队、教练和运动员中选3人。

2、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前两名晋升为2011年甲级队。

(二)成绩计算按如下优先顺序区分名次:1、场分;2、局分;3、胜局分;4、直胜;5、台次分(每胜1局第1台:5分;第2台:4分;第3台:3分;第4台:2分;第5台:1分);6、第1台加赛5分钟快棋两局,抽签决定先后手,分先进行;7、抽签。

(三)参赛棋手计算国际等级分。

十、报名:

(一) 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 2010年7月15日前分别寄往(国家体育总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河南省棋类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99号,邮编:450012)。

(二) 报名表须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有参加甲级队比赛的单位,也可同名报一支乙级队,但不允许同一单位有两支队伍在同一级联赛中出现。

(四) 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赛,须在赛前20天申报国际象棋部。报名后无故未参赛, 取消下一年度比赛报名资格。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 棋子、棋盘、棋钟应按国际棋联器材标准的要求,事先由裁判长确认。

(二) 各队食宿经费自理,食宿费按大会要求统一执行,每人每天170元。比赛地点在河南华云宾馆。

(三) 大会负责竞赛、裁判、宣传、接待费用。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