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




基本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诚信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学习国家八部委开展的“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精神,创建诚信、文明、规范、有序的汽配行业秩序,营造守法经营、公平交易的汽配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汽车配件用品市场协会等八大权威机构特在汽配行业中开展“百城万商诚信工程”,以此来提升我国汽配企业的诚信形象,促进我国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当前,在汽配行业深入开展"百城万商诚信工程",对于加强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建设,强化信用意识,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引导汽配企业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汽配行业良好氛围,着力在推动汽配企业加强诚信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打击汽配假冒伪劣问题上有新举措,在营造良好汽配流通秩序上有新成效。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要求所有参与企业必须达到如下六点要求:

一 诚信守法经营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恪守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准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自觉维护汽配企业的整体形象,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 保证商品质量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的汽配产品,严把产品进货关、销售关,坚决做到不售假货、不销伪劣货,保障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新“三包”政策,恪守质量先行赔付制度。

三 强化优质服务 汽配企业应坚持“用心服务每一天,真诚善待每个人”的服务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规范及服务举措,营造良好销售环境,让每一个员工都能以真诚的微笑、热诚的态度、规范的语言接待每一位顾客,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让顾客舒心、放心、安心。

四 杜绝价格欺诈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明码标价规定,真实、准确规范地进行标价,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虚心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监督,坚决杜绝价格欺诈。

五 加强企业自律 严格执行汽配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销货台帐制度,产品准入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等,把好产品质量关。自觉服从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六 践行“十不”承诺 不虚假标价、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不弄虚做假、不乱贴乱挂、不强买强卖、不违规经营、不乱设广告、不冷硬蛮横、不偷税漏税。

管理办法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我国汽配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汽配企业诚信行为,全面提升我国汽配企业诚信水平,提高汽配企业诚信意识和整体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汽配流通秩序,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参与诚信工程的所有汽配企业。

第三条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着重把握好“三性”:一是结构科学性。评定的企业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二是典型示范性。诚信示范企业应当代表着我国汽配企业的诚信水平。三是层次合理性。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要分批分次,要带动汽配行业的诚信工作的整体提升。

第四条 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工程,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国家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汽车配件用品市场协会、中国汽配用品行业主流媒体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国际传媒集团、中国汽车行业品牌推展工作委员会、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组委会等八大机构发起并负责监督管理,委托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企业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国汽配行业百城万商诚信示范企业(市场)的具体内容是:

1、重视自身诚信建设,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自觉维护自身诚实守信形象,在我国汽配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显著、业绩突出;

3、企业具有较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无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纳税,无偷逃税款等不良纪录;

4、重合同守信用,诚实签约,无主动违约、毁诺行为,无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5、近一年内生产或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无重大事故发生;

6、企业恪守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工资记录;

7、单位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8、在金融部门具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和较高的信用等级;

9、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社会反响好,企业员工具有良好的信用意识,能够自觉地维护自身信用形象;

10、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企业申报程序

第六条 每个申报年度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确定申报日期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申报单位参照申报条件,自我考核,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标准,应填报和提供如下材料:

1、《中国汽配行业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2、提供本单位有关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文字材料;

3、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荣誉证明。

第八条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虚报、瞒报等欺骗行为的,将视为严重失信,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中国汽配企业信用档案”,在行业媒体上公示,两年内不得申报诚信示范企业。

第九条 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合格后由诚信工程主办单位的专家联合进行审核确定。

第十条 每年3月15日当日公布上年度汽配行业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在中国汽车门户网、总评榜官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在公示期内,如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企业失信行为,将取消其诚信示范企业资格。

第十一条 公示通过的企业将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国家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汽车配件用品市场协会、中国汽配用品行业主流媒体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国际传媒集团、中国汽车行业品牌推展工作委员会、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组委会联合命名授予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和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 在当年春季,在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主办的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上,主办单位将联合举办“中国汽配行业诚信高层发展论坛暨诚信示范企业授牌仪式”。

四、管理

第十三条 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重新申报。

第十四条 主办单位将建立中国汽配行业诚信示范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主要内容为:企业申报材料、企业重大信用活动记录,企业信用报告等。具体工作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诚信示范企业实行年度审核制度,诚信示范企业要自觉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诚信公约》,要在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六条 诚信示范企业如改变单位名称,要及时通报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以便对其诚信示范企业的称号进行相应更正。

第十七条 诚信工程建立联动监督反馈机制,委托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组织定期走访调查,及时掌握涉及诚信示范企业的生产、销售及服务等相关信用情况。发现诚信示范企业信用水平下降或出现失信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称号的处理。

第十八条 诚信示范企业凡是涉及到第十七条中被撤消称号的企业收回牌匾和证书,在行业媒体上公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诚信示范企业。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诚信公约


中国汽配行业诚信公约

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打造汽配行业诚信形象,促进我国汽配企业共同参与诚信事业,树立我国汽配企业良好的信誉,由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汽车配件用品市场协会等八大权威机构牵头,组织我国百城万商诚信示范汽配企业及市场共同发起“诚信公约”,共同履行公约宣言,进一步提高公约成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度。

鉴于参加诚信公约的各企业愿意精诚合作,并愿意遵守诚信公约中的各项约定,现缔结以下公约。

本“诚信公约”代表缔约成员的共同意愿,是具有共同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各缔约成员承诺以本公约为最高行为准则。

第一条: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简称:诚工委)是“诚信公约”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机构,参加缔约的企业必须指定专人与诚工委进行日常业务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本公约的宗旨是:宣传诚信理念,树立诚信意识,共建诚信行业。

第三条:本公约的目的是:

(1)推动汽配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行业自律,营造企业和谐的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2)协调、统一缔约成员的行动,以诚信打造和争创企业品牌、商品品牌、服务品牌,树立我国汽配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整体形象。

第四条:公约成员

为便于监督、管理、协调与服务,凡承认并履行本公约的企业,履行相关手续后,即成为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公约成员必须恪守以下准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加强诚信意识。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树立全员诚信意识,将诚信贯穿于企业一切经营活动中。

三、开展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用诚信理念武装员工,倡导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

四、营造诚信氛围。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杜绝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力求实现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努力营造诚信氛围。

五、建立诚信制度。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制订规范的诚信条例和守则,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奖惩分明。

六、强化诚信责任。企业要肩负起诚信建设的重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诚信责任,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

七、坚持诚信经营。守合同,重信用,视“诚信”为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基,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八、创建诚信品牌。强化企业信誉建设,优化企业品格塑造,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信用体系,创建诚信品牌,打造百年老店。

九、遵守诚信公约。恪守诚信公约,加强企业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诚信公约承诺的监督。

十、各公约成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把企业的基本概况、信用评价、企业自律、消费者反映、舆论监督、荣誉称号等内容实事求是地记入诚信档案,客观反映企业诚实守信情况。

第六条:解释

本公约解释权属中国汽车汽配用品行业联合会诚信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退出

缔约成员自愿退出诚工委的,由诚工委通知全体会员。但退出后必须继续履行对消费者和诚工委的所有未尽义务。

第八条:公约生效

所有诚信示范企业应遵守本公约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