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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中国语言学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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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中国语言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中国语言学院于2003年4月在原语言部和语文教研室的基础上组建成立。新组建的中国语言学院改变了以往预科汉语教学的单一模式,正逐步形成专业教育、预科教育和对外语言教学全面发展的局面。



概述


中语学院下设中语系和预科部两个教学单位。中语系承担着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两个专业以及对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汉语、民语)教学任务,还承担着全校的大学语文、应用写作等课程的教学。中语系汉语言专业招生对象为所有用少数民族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维语专业招生对象为所有用汉语参加高考的考生(其中包括部分民考汉考生),两专业均文理兼招。该院现有汉语言专业三个本科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方向)专业三个本科班,共221名学生。专业毕业生要求维汉语兼通,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双语教学、翻译及相关工作。近几年,各级政府部门、公安、检察、司法、安全、学校等单位对此类人才需求量较大,毕业生就业前景看好。预科部承担着全校所有民族本科生的一年预科汉语教学任务以及教育厅委培赴内地院校两年制预科生的教学任务,现有26个班级,1050名学生。学院的教学已全面使用了语音室、视听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中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教师42人,行政教辅人员8人。教师中有教授一人、副教授18人,讲师16人,博士1人,硕士7人。有4人获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2人,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5人,新疆农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设在该院。

中语学院有一批年纪轻、业务熟、教学好、科研强的骨干教师队伍,主持了一项教育部课题,一项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主编教材多部;有六项教学成果获区级、校级教学成果奖;多名教师获学校教学竞赛优秀奖;还有一批教师在语言类核心期刊上共发表学术论文数二十余篇。

中语学院的各项管理工作一直走在了全校的前列。在知识竞赛、“三育人”评选、综合治理及各项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第二课堂、青年志愿者服务、党团校等各种活动中均获佳绩。

“一切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是中语学院的首要命题。学院的目标是探索新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鼓励竞争和创新,加强素质教育,为学生创造灵活、宽松的学习和发展空间,注重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培养适合时代要求、一专多能和有新农大特色的合格大学生,为建设美好的新新疆输送人才。

专业介绍


民族语言文化专业

(维吾尔语方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兼通维、汉语,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双语教学、翻译及相关工作的应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维吾尔语言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初、中、高级维语精读、泛读、听力、口语,翻译理论与实践,现代维语,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语言与逻辑,维语写作,书法等。

学制4年。修业年限:汉语言3—8年。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汉语言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兼通汉维语,能在各级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双语教学、翻译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汉语言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主要课程:基础汉语、汉语听力、汉语口语、汉语阅读、汉语语法、汉维互译翻译教程、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现代维语、语言与逻辑、写作等。

学制4年。修业年限:民语言4—9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学院领导


党总支书记

沈卓娅,女,汉族,1956年8月出生于广西南宁,中共党员,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高中毕业后于1974年11月至1979年9月在浙江省余杭县星桥公社插队劳动并任“知青协助干部”;1979年10月至1984年3月在浙江省余杭县医药部门先后任营业员,柜台组长,副经理;1984年3月至1987年3月任浙江省余杭县总工会副主席;1987年3月至1997年10月在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任任副主任科员和人事科科长;1997年10月至2003年4月在新疆农业大学机械交通学院任党总支副书记和书记;2003年4月至今任中国语言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为少数民族预科生素质教育和汉语学习相结合的问题),发表论文近十篇,其中六篇获校级一、二、三等奖;主编、副主编专著、论文集共三部;主持校级教学改革课题一项,参加地厅级课题两项,其中一项获新疆农大2003年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第四)。分别获得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及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各一次;2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标兵”;5次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

院长

菲达乌马尔别克,男,维吾尔族,1951年6月生于新疆塔城市,语言学博士,副教授。1977年毕业于新疆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在新疆化工学校任教。1980年调入新疆农业大学任汉语教师。1993年赴乌兹别克斯坦留学,并在塔什干国立大学攻读学位,1999年初获语言学博士学位回国。2003年4月担任新疆农业大学中国语言学院副院长,并担任新疆农业大学对外语言文化交流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理事,新疆汉语言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双语教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历史比较研究,曾主持和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基金项目1项,正在主持和参与校级课题3项,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国外发表4篇。1997年以“优秀留学生代表”的名义受到乌兹别克斯坦《人民之声》报(俄文版)记者的专访。1997年4月出席了在塔什干市举行的“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语教学学术研讨会”,大会宣读论文一篇并收入论文集。论文《维吾尔语基数词历史演变》获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会第二届科研成果优秀论文二等奖。2002年被评为新疆农业大学第一批基础课骨干教师,2003年被评为基础学科带头人。2005年8月,出版专著《维吾尔语演变史》。2006年1月,进入学校公共课关键岗三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