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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基本信息:

书名:《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

作者:微酸袅袅书号:ISBN-978-7-5313-3935-9

定价:20.00元

出品方:魅丽文化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同类图书:《深海里的星星》《后来我们都哭了》等

目标读者:12岁—25岁

图书类别:青春言情

上市时间:2011年3月14日

内容简介:

 顾忆笙是个平凡的女孩,性格软弱而纯真,逆光而来的少年林朗给了十六岁的她最初的心动,幸福却被命运的手瞬间倾覆。

五年后的A城,她在一家时尚杂志担任编辑助理,上司是如同“穿PRADA的女魔头”一样暴躁、严厉的“时尚先生”赵一芒。他爱发脾气又孤僻,但在危难之际总是会向顾忆笙伸出援手。再遇林朗,往事历历在目,如潮水一般汹涌而至。年少时的怆然悲歌,无法抵挡的现世伤情,又是谁,曾路过你的倾城时光?

乐小米同时代的沉寂大神【微酸袅袅】倾城重归

出道八年巅峰之作

盛夏蝉鸣,逆光而来的少年

那些迅疾而终的青春心事,无法抵挡的现世伤情,又是谁,曾路过你的倾城时光

图书目录:

有那么一个少年,永远永远不说再见。

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永远不改变。

目录:

第一章{突然好想你}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

第二章{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第三章 {倔强}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

第四章 {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

第五章 {笑忘歌}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永不回头的火车

第六章 {时光机}我愿意付出所有来换一个时光机

第七章 {彩虹}你的爱就像彩虹 我张开了手却只能抱住风

第八章 {候鸟}生命的窗忘了关吹进意外

第九章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第十章 {温柔}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第十一章 {恒星的恒心}恒星的恒心等你等你

第十二章 {相信}那爱情变美丽,因为我开始相信

番外一 林芒果

番外二 兄弟

后记

作者简介:

微酸袅袅, 与乐小米同时代的80后青春校园金牌写手;《花火》人气写手,在《花火》共发表几十万字,三年来,每期文章票数从未下过前三,有居高的人气和固定的读者群。

文风清新活泼,美好动人。出生于浙江舟山,作品常出现在《花火》、《萤火》《星光少女》、《花季女生》、《爱格》、《男生女生》等杂志,已出版长篇《半夏锦年》、《薄荷微光少年时》,即将出版长篇《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自2010.12连载于魅丽文化青春映像杂志《萤火》。

名家及各界推荐:

是否曾有一个人,像林朗于顾忆笙,在属于你的倾城时光里美好地存在过?袅袅的文字带着淡淡的忧伤,唯美而又温暖。盛夏蝉鸣,逆光而来的少年,静默温暖的守候,相信袅袅笔下这个故事会打动你。——花火主编 知名策划人 小狮

读者评论

读者长评:

倾城时光,温暖如斯

文/草幽灵

这本书我是在《萤火》上看的连载,对于微酸袅袅的喜爱我一直停留在她的短篇上,她写的每个故事总能让我产生回忆和幻想,总能让我沉迷于文中的人物中,这是我第一次看她的长篇,第一次这么疯狂的去追着看连载的长篇,第一次这么频繁的跑报刊亭,我总把自己的这种行为称之为中了“倾城毒”

从刚开始看这篇文,我就知道我又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书中的男二号,帅气,霸道,口如毒舌的时尚主编赵一芒,袅袅从一开始就将这个人物描写的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几个片段,就将赵一芒无法抑制的光芒完全描述了出来,这个人物必然会俘获很多很多少女的心,表面对顾忆笙凶巴巴,内心却不顾生命的保护她,这样的爱情最让我感动。而林朗这个人物从他和顾忆笙再次相遇使出的强硬手段,我就觉得他是个非常有魄力的人,因为爱情不是推让,爱情不是顺其自然,爱情不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爱情就是需要强硬,这是我最欣赏林朗的地方。

《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具有回忆性和唯美性的标题,会让我生出许许多多的回忆,回忆那些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这本书中林朗是顾忆笙的初恋,彼此都路过了各自生命中那段最美好的青葱岁月,顾忆笙说“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到底是怎样的一段感情,才会有着这样的刻骨铭心。。。那段时光的描写也是我最喜欢的,青涩,美好,能勾起回忆,因为认错人而误打误撞的相遇,因为安慰而去玩糖人转盘。。。这些都是在我们的时光中经历的,向往的。

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袅袅这篇文的原因,不仅因为爱情让我动容,更因为书中溢出的满满的让我温暖的东西。

读者短评:

1、袅袅,从第一次看到你的文,就被你的文打动了。被你文中那隐隐约约却又弥漫不散的悲伤感染了.很喜欢你的文的风格,给人一种真实感而且很容易感受人物的内心情感.期望能常在花火上看到你的文!祝你的文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腾讯网友 暮安安

2、在《星光少女》上看完《盛夏光年》看到流泪,一直希望袅袅把她写成长篇,终于等到了,太激动了,撒花!!爱那个为爱变得自信,坚强成长的顾忆笙,也爱那个阳光少年林朗,“毒舌”又深情的赵一芒让人心疼。《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没有让我的等待失望!——飞鸟 烟雨江南

3、袅袅的文字温暖中带着淡淡的忧伤,总是不经意被感动到流泪,袅袅写得故事越来越精彩了,《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每期看连载都不过瘾,强烈呼唤出单行本!! ——《萤火》读者 暖小初

4、请问微酸袅袅,《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里的主编赵一芒的原型是小狮吗?!他好毒舌、严苛、油菜、深情啊,哈哈哈,和小狮一样让人萌。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袅袅写的每一个人物。——百度贴吧 安千夏

5、袅袅终于回归花火了,撒花!原来是在忙着写长篇《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大爱袅袅写的故事,一定会支持新书的。——花火读者 荒凉de流年

精彩书摘:

 第一章 {突然好想你} 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一】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再次见到他,是在五年之后,人潮汹涌的地下铁,到处挤满了刚下班的上班族。

顾忆笙抱紧了怀里的袋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亦步亦趋——袋子里都是她的顶头上司赵一芒向某知名奢侈品牌借来拍照的漂亮衣服和高跟鞋,随便弄脏一点点,她赔上几个月的薪水不说,最惨的是一定会被他骂上好几个小时,那充满小宇宙的愤怒眼神可以直接把她丢到光年外。上次一只高跟鞋的鞋跟处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刮痕,顾忆笙就被念叨了整整一个星期。

七月份,顾忆笙刚从一所不怎么入流的大学里毕业,碰了无数次壁之后,好不容易才在这家叫O₂的时尚杂志社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所以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她还是很珍惜。

夏天是顾忆笙最喜欢的季节:明亮的耀眼光线,流动的灼热夏风,不知疲倦的彻日彻夜鸣叫的夏蝉,嫩绿油亮的梧桐叶子,树下的斑驳光影,十五六岁少女的荷叶领粉色衬衣,少年的板寸头,微笑时洁白的虎牙,五毛钱一支的纯冰糖棒冰……可是整日奔走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森林里,这个夏天留给她的只剩下闷热闷热闷热——还是闷热。

属于夏天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渐渐的淡去了,唯有那个和夏天紧紧相关的人,依然清晰无比的在午夜梦回时,侵袭她心里最柔软的领地。

顾忆笙从来也没想过这辈子,她还能再见到他……应该是他吧?顾忆笙再怎么蠢再怎么笨,林朗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淡忘的,在千万人里,她总能一眼就将他认出来,哪怕只是一个四分之一的侧脸,一个简单的背影。

那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的时候,顾忆笙有一秒钟的怔忡,然后迅速地回过头去,不顾怀里抱着卖了她都赔不起的拍摄道具,拨开人群往前冲过去:“让让!请让让!”

2号线到站,人群像游鱼一样涌向入口,想要横穿过人群的顾忆笙被挤得摔倒在地上。在倒地之前,她看到林朗走上自动扶梯,回头望了一眼,然后似乎有人叫他,他才又扭过头去。

手被行人踩了一脚,对方连忙道歉,可是顾忆笙像是没有任何痛觉一样,完全不理不顾身上的伤和旁人担忧的询问,爬起来,泪眶通红,眼里只剩下林朗离去的方向。

他又回来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呢?眼睛已经康复了吧?这些年他过得好吗?……最最俗气的问题,却正是这一刻她迫切想知道的答案。

大学四年,顾忆笙来到这座陌生的大城市独自求学。她学着像普通女生那样开朗,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交一二好友,在面对陌生人时仍会沉默,但是学会了对他们微笑。

渐渐的,她很少想起林朗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时光似乎在心里淡成了一个影子。每每从梦中哭醒,那种无助的绝望感再次袭来,她才肯承认,也许还需要点时间……而当她看到阔别五年的林朗再次出现在视野里,她想要不顾一切追上去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这一辈子她都无法把林朗从她的心上剔除,因为他已经长成了她心上的刺青,永远无法磨灭。

顾忆笙望着缓慢向上移动的自动扶梯,上面挤满了人,却再也没有一个叫林朗的男人,站在年少时被阳光洗过的时光里。冲她唇红齿白的微微一笑。

【二】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衣服自然是没有还成。

顾忆笙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起床,转了三次车终于把那些昂贵的华服、美鞋还给了高姐。

“Punctuality(守时),you know?”高姐其实只是那家奢侈品店的店长,但是自以为服务的是高层次人群,只有大专毕业的她也就自诩“上等人”,浑身抖了起来。看到赵一芒时总是笑得像朵开过头即将凋谢的菊花,但是面对顾忆笙时却又是一副晚娘脸,还动不动就撂英文。

顾忆笙真想说:“我Don’t know,就你know,就你know,know毛啊know!”不过原谅她很怂的不敢,因为O₂和这个牌子的合作很多,她经常需要向高姐借衣服、鞋子。如果她一不开心,一个“不小心”弄坏衣服却说是顾忆笙送来的时候就坏的,那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听许小曼说,赵一芒之前一个助理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被他开掉的。

应付完高姐,顾忆笙又马不停蹄地转三次车回办公室——不到万不得已她绝不打的,因为这个城市的出租车光起步价就要15,还老塞车,200米距离它能堵个上百的车费出来。

还没进办公室就又听到赵一芒在发脾气,看到顾忆笙走进来,遭殃对象换成了她:“大小姐你怎么来这么早啊,午饭时间还没到呢。”讽刺的话语和他刻薄的表情简直就是绝配。然后理也没理想解释的顾忆笙就走进办公室:“你滚进来说。”

许小曼投来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顾忆笙深吸一口气,走进那间被同事们称为“人间炼狱”的办公室。

还没等赵一芒开口,她就先抢先解释了昨天为什么没有按时把道具还回去——在地铁摔倒的时候虽然万幸没把鞋子、衣服摔坏,但是沾了些灰,所以不得不带回家小心处理了一下,上午迟到一会儿就还衣服去了——说完之后露出“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罪该万死啊”的表情,反而让赵一芒没了话。

“你最近的演技突飞猛进啊。”赵一芒从头到脚巡视了顾忆笙几番,慢悠悠的开口道。

“主编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努力,才能不辱没您的助理这个身份。”顾忆笙毕恭毕敬。她以前是那么害羞拘谨的女生,实习七个月,毕业刚满两个月,就学会了耍嘴皮子——这是她以前发挥再强大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

赵一芒嗤笑了出来,顾忆笙想他大约是气消了,也对他笑笑,他却又突然收敛神色:“少给我油嘴滑舌的。”随后他问了今天和后天的工作安排,顾忆笙翻开记事本如实汇报。

“就按时间表走,周四的宴会邀请帮我推掉,周五的私人派对你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顾忆笙一边记着注意事项一边抬起头来看他。

“带你去认识几个朋友,以后方便跑腿。”赵一芒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嫌弃的表情,“记得穿得漂亮点!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别给我丢人!”

你怎么不说你送给我……顾忆笙默默的合上记事本:“没事我先出去了。”

“嗯……等一下。”

顾忆笙的手已经放在了门把上,赵一芒却又叫住了她。她回过头,发现他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腹部的位置,气定神闲又颇有深意地看着她说:“你好像不怕我,我骂你你也没什么反应。”

顾忆笙对他眯着眼睛假假一笑:“主编骂我们都是为我们好,没什么好怕的。”她确实不怕赵一芒,虽然他脾气坏的要命,可是在他身边工作了七个月,多多少少比旁人要更了解他一些。在见识了这个圈子里的笑里藏刀后,赵一芒除了毒舌和爱乱发脾气之外,简直算是一枚难得的好人。

“滚!”赵一芒随手拿起手边的杂志丢向顾忆笙,她将开门、闪人、关门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厚重的200P铜版纸杂志重重地打在关闭的木门上,发出“啪”的声音。赵一芒瞪着已经关闭的办公室门十秒钟,太阳穴附近的“井”字形青筋又有跳动的迹象。可是奇迹般的,这次他没有发脾气,像突然刮来一阵凉爽的小风,吹走了乌云,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和小小的彩虹。

他笑了,单手托额,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欢喜。

那个翘家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是记忆里苍白瘦弱,孤独敏感的孩子,她变得坚强、开朗、独立,又有点厚脸皮。

赵一芒有点好奇:顾忆笙,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个失魂落魄的赵一芒呢?

下班的时候,许小曼约顾忆笙一起去逛街,办公室也只有她们两个人还会去逛夜市一条街。和办公室里那些家境优越、趾高气扬的同事相比,许小曼是和顾忆笙像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穷不啦叽土里土气星球”,这当然也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那条街在财经大学——顾忆笙的大学母校附近,闭上眼睛她就能描画出身边的一草一木。她对这个地方,拥有无比深刻的感情。

夜市其实也很有气氛,高大粗壮的梧桐树,温暖昏暗的灯光,还有鼎沸的人声。年轻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吃着冰淇淋走过,空气里有甜美的爱情香气和属于这个夏天的余温。

“忆笙,我穿这个好看吗?”许小曼试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拖地长裙,眼睛又瞄上了一件白色绣亮片的小背心。

“好看,再搭一顶米色草帽就可以去海边度假了。”顾忆笙笑着和许小曼说话,眼神却忍不住飘到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女生身上——她太像以前的自己了。

那个女生看起来年纪很小,瘦小苍白,眉目浅淡,鼻子有一点点塌,嘴唇很薄,是没有什么血色的浅粉,习惯性的抿成一条弧,默不作声地背着一个柠檬黄色的双肩包站在她的小摊后面,不说话也不招揽人。甚至有客人蹲下身时也不知道推荐一下自己卖的彩色木头镯子,只懂问一句,答一句。

顾忆笙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思绪不禁有点飘远了。等她再回神的时候,那个女生做成了第一笔生意。

照顾她生意的是一个穿浅灰色POLO衫的男生,背影很好看,肩线流畅温暖,很值得依靠的样子。小女生也露出少见的害羞而喜悦的笑容。

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一直有点恍惚,心里隐隐的发胀,注意力始终有点涣散,而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林朗?

真的是林朗!他回来了!

顾忆笙推开门飞奔出去,门上的风铃被撞击得发出巨大而破碎的声响。

“忆笙……”许小曼的声音很快就被抛在脑后,顾忆笙什么也听不见,她只是一心想着不能再让林朗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

挤过拥挤的人群和随时可能踩到的地摊,顾忆笙终于追到那个灰色背影的身后,近得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拍到对方的肩头,待他回过头来露出一个忐忑的笑容,然后轻轻说一声:“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顾忆笙梦想了无数次的这一刻,她却忽然犹豫了。

“林朗,我们快点回去吧,这里好挤。”年轻的漂亮女生有点娇嗔地仰着脸对身后的男生说话,黑色玛瑙一样漂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谁都看得出的爱慕。

是夏茹。

心里狠狠痛了一下。他回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女生吗?还是一直就有联系……果然,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不是你说想试试‘平民的生活’吗……”林朗的声音还是很温和,可是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不真实。他似乎回头看了一眼,顾忆笙下意识地闪避到路边树下的阴影里,一直望着林朗,再一次走出她的视线。

“忆笙你干嘛啊?我,我裙子还没买呢,你就跑,跑不见了!”许小曼气喘吁吁地拉住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忆笙……”

顾忆笙低垂着头,一语不发,只是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许小曼从没见过顾忆笙这样,吓得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安慰。

“没事……”顾忆笙撇开脸,擦干净脸上的泪水,转过头面对许小曼时又是一张浅笑的脸,“突然看到一个人,以为是以前的朋友,很想他。”

许小曼看了看顾忆笙,帮她抹掉脸上的泪痕,拍拍胸口说:“你吓死我了。去吃石锅拌饭吗?这附近有家韩国料理店的东西很好吃。”

“走,大吃一顿去。”顾忆笙挽住许小曼的手臂迎着夕阳大步向前走。

曾经她是一个孤僻到没有朋友的女生,长大后渐渐学着放开心扉,但性子仍是那个性子,对人始终热络不起来,所以没办法朋友遍天下。但是仅有的几个朋友,她都十分珍惜。

周一早上刚上班,顾忆笙又被赵一芒从头到脚嫌弃了一番:“拜托你身为一个女生,不要一年365天只知道扎马尾可以吗?你这什么破烂牛仔裤,以为镶个廉价水钻它就能高贵起来?还有这个T,是你妈用的抹布拼凑起来的吗?我真是见了鬼了才会聘用你,带你出去真是丢人!”

这已经是这个月她第七次被骂了。

“……顾忆笙,我在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顾忆笙茫然的表情又惹来赵一芒的白眼一枚,“快点收拾一下,十分钟之后和我去摄影棚,今天要拍下个月的封面。”

飞快地跑去服装部拿来今天要用的服装和道具,因为电梯坏了,所以又拎着大包小包,穿着永远穿不惯的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跑下十楼,在停车场入口爬上赵一芒的雷克萨斯时,他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

“顾忆笙……”原本是想开口骂她,可是一转头看到她正襟危坐,因为跑得太快而脸涨得通红的样子,赵一芒少见的好心的吞下了后边需要消音的话,“我很不喜欢等人……把安全带系上。”

“好……”顾忆笙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把袋子撞翻,一件绸制的衬衣滑落在地,她弯下身去捡的时候,额头又撞到了前排的车座后椅。

“你的脑袋里肯定是片撒哈拉,蠢得没救了。”赵一芒看一眼后视镜,终于还是没忍住。

顾忆笙偷偷吁了口气,背着他做了个鬼脸。

听说这次的封面人物是留学归来的服装设计师,毕业于伦敦艺术大学。中国人在西方设计世界向来难有话语权,可是他在大二时设计的以青花瓷为主题的系列作品就拿下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IF大奖,一时间声名鹊起。还未毕业就受到多个品牌邀请,可是这位设计师不知何故,放弃国外优渥的条件和不可估量的美好前景毅然回国,自己开办了一家高级服装设计订制工作室。

赵一芒进化妆间和那位设计师打招呼去了,顾忆笙被灯光师小铁叫去帮忙调整灯光。

“这期的封面人物很帅哦!”小铁是一个刚满二十的小男生,和顾忆笙见过好几次,已经颇为熟络了。

“是吗?我以为设计师都长得很……富有想象力呢。大胡子大肚子长头发那种。”顾忆笙搜寻着脑海里几个见过的设计师形象,实在和“帅”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是“有风格”啦。

“这个真的很帅!眼睛很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阳光!我看模特也没那么帅的。”小铁一脸憧憬,“虽然我也很帅,可是和他比,我愿意认第二啦。”小铁满脸的青春痘,可是不知为何就是坚定的认为他是摄影棚第一帅。

顾忆笙笑了笑,其实有时候她有点佩服这种盲目自信的人,单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心没肺的开心。

“对了,他的名字也很好听呢,叫林——林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朗!”因为终于想起这位设计师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铁一转头,就看到上一秒还好好的顾忆笙突然像木头一样抱着照明的灯柱往后倒去。

“小心!”

顾忆笙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就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不算结实,甚至有点偏瘦,磕得她有点疼。

顾忆笙眨了眨眼睛,目光渐渐在对方脸上对焦——是赵一芒,一张咬牙切齿恨不得当场把她撕成碎片的脸。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赵一芒发出“杀人如麻”的声音:“你还要在我怀里躺多久?”

顾忆笙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脚又勾到莫名其妙的电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当道具用的铁架子又整个朝他们倒下来。

赵一芒的咒骂声还来不及出口,就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怀里的人。顾忆笙只觉得世界一黑,而赵一芒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将她整个笼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虽然知道危险在靠近,可是顾忆笙却不觉得害怕。

“轰隆”一声响之后,整个摄影棚一片寂静。有粘稠而温暖的液体落在顾忆笙的脸上和脖子上。

众人涌上来把铁架子拉开,把赵一芒和顾忆笙扶起来。她这才发现那液体原来是血——赵一芒的脑袋被尖锐的铁架子一角磕出一个小洞,不停地有血涌出来。他脸色发白,用毛巾捂着那个洞大骂顾忆笙:“我操!顾忆笙你是猪吗?小脑发育不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顾忆笙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顾忆笙,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林朗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三】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时光将林朗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林朗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林朗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顾忆笙有一张林朗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林朗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林朗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来给林朗和同学看过之后随手夹在语文课本里。

顾忆笙当时远远看了几眼,后来乘体育课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开他的抽屉找出了这张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后就不舍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对不起,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她为林朗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顾忆笙兀自沉浸在回忆里的这段期间,林朗已经换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别再像个花痴一样眼神跟着林朗转。

摄影师在现场上传了照片,顾忆笙在笔记本电脑上看了效果之后,觉得即使是赵一芒这样挑剔的人也会无话可说——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林朗没有穿他准备的衣服。

拍摄工作结束后,顾忆笙把根本就未打开的服装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员告别后一个人往公车站牌走。摄影棚离公交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里藏一双球鞋了……

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尼桑在顾忆笙身边停下,然后车门被打开——“上车。”顾忆笙惊讶地抬头,看到林朗才想起刚才的邀约。还在迟疑的时候,林朗已经走下车,把她怀里的东西丢在后排车座上,关上门,然后把她也塞进副驾驶座。

“中餐还是西餐?”

他真的要请她吃饭吗?她以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中餐好了。”林朗看一眼顾忆笙,直接打断她想要拒绝的话,目视前方发动了汽车。

路上有点堵车,两人又一直没有说话,车厢内的气压很低,顾忆笙觉得呼吸困难。

“你的眼睛,好了哦?”她没话找话。

“不然呢?瞎子也能开车?”他打开车窗,左手手臂横放在车窗上,斜眼看她,嘴角微微上扬。

顾忆笙有点看不懂他的笑容,像嘲讽像轻蔑又像是厌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请她吃饭呢?她不懂,不过她明白林朗讨厌她也是应该的。

顾忆笙坐直身体,目视前方,不再自找没趣的寻找话题。如果林朗想让这气氛僵掉,那就僵到底算了。她自暴自弃。

“你不是变得很开朗了吗?怎么和我在一起就又很沉默呢?是我没魅力是不是?”在摄影棚的时候他发现她比以前爱笑了,和很多人都能聊得很开心,特别是和那个长得一脸痘痘的灯光师小铁。他居然还比不上他?想到这些,他语气不由坏到极点。

顾忆笙觉得再遇后的林朗简直莫名其妙:“他们都是我同事……我们很久没见了,有点生疏了吧。”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但是发生的事情不能当没发生过。她始终是对不起他,对他有所愧疚。要多厚脸皮,才能在明知道伤害了对方,经年之后再相遇,依然言谈甚欢呢?反正她顾忆笙做不来。

好,是他自作多情……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林朗的脸色变得很臭,直视前方。刚好红灯跳转成绿灯,他猛踩油门就飞了出去。

顾忆笙吓得差点叫出来。她看看像是要变成一座冰山的林朗,默默的抓住了车窗顶部的手把。

如果赵一芒是喷火龙,那么林朗就是喷冰龙吧?他们两应该在一起!

晚餐是在装修得颇有几分明清古风的铭记公馆吃的。菜肴制作的精致美丽,服务生彬彬有礼,可是顾忆笙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五年的时光,已经让熟悉的面目变得陌生,曾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络因为长久的分别而消失殆尽,那些曾经的伤害和疑问似乎也没有了重新追究的必要,剩下的只有尴尬和忐忑。而最让顾忆笙觉得悲剧的是:时间让林朗变得越发美好,却始终没有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她在他面前,似乎始终是一只羽翼灰暗的丑小鸭。

铭记公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顾忆笙的位置不是最好的观看位置,但是为了避免和林朗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她假装很认真地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以2003年非典为背景的小成本电影。林朗顺着顾忆笙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电视,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挺怀念那一年的。”

心脏像被人轻碰了一下,微微酸涩和疼痛的感觉从那个接触点迅速蔓延开来。她不知道林朗是什么意思,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回忆像海啸般向她席卷而来。

她想起那时候的林朗,干净的像水一样的纯净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像某种纯真而可爱的小兽。他善良,热情,纯真,对任何人不设防,并不因自己家境殷实就趾高气扬,也不会为了保持形象而虚伪圆滑。

2003年非典正盛的时候她得了急性肺炎,别人都怕得要死,只有林朗勇猛地拽着她打车送她去医院……

回忆被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对不起。”顾忆笙翻了半天她的超级大包包,好不容易才找到手机,刚一接通,赵一芒暴躁的声音立刻响起:“顾忆笙!我不是说了吗?我的电话10秒之内必需接!”

“对不起啊,下次改进。”很没出息的连声道歉,惹来对面的男人阴沉地一瞥,顾忆笙拿电话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五年前那个明亮美好的少年似乎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英俊但阴沉的男人……

赵一芒打过来是询问封面的拍摄情况,顾忆笙向他报告完毕之后,又想着或许时间长一点他就能把怒气消化得多一点,所以把准备明天再报告的关于林朗没穿他准备的服装的事,在电话里告诉了赵一芒。

没有任何悬念的臭骂通过电波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顾忆笙瞄到林朗的表情越来越阴沉,尴尬地对他笑笑,把手机放在一边,想等赵一芒骂累了再和他说再见,没想到林朗把手机拿了过去。顾忆笙想要抢夺手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脸上露出“死定了”的表情

“我以为赵编辑是一个温和的人。”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心情很好又好像很不好,令人琢磨不透。

赵一芒是很温和啦——当然只是在“有时候”,对“有些人”。

“我是林朗,为了感谢顾小姐今天的辛勤工作,我在请她吃饭……嗯,衣服这个事情,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设计师,穿我自己设计的衣服可能更能体现我的风格和特点……嗯,好,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合作。再见。”收线,林朗把手机还到顾忆笙手里。

顾忆笙简直要哭了,她可以预想明天去上班会被赵一芒轰炸的有多惨。她是全杂志社最勇猛,最经得起赵一芒“炮火”洗礼的人,可是这不代表她很高兴没事就被他炮轰一顿。

吃饭的时候是尴尬的沉默,可是吃完饭就是忧伤的沉默了。顾忆笙一声不吭地乖乖爬上林朗的车,报了一个地名。

到达目的地之后礼貌的道谢,并且很虚伪地说了句“下次我请啊”——不过肯定不是那种高档餐厅,她可请不起。顾忆笙拉车门——呃,打不开?

再一次试图拉车门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用力的掰过去,然后按在车门上,再然后是放大到有点吓人的林朗的脸。

“怎,怎么了?”她紧张到声音都微微发抖。

“你没什么话想和我说吗?”在英国的五年,他始终无法忘记顾忆笙,关于她的回忆像长在了他脑海中一般,扔不掉,忘不了。那个大雨夜也成为他最痛苦的回忆。她明明是喜欢他的啊,她明明喝醉酒后趴在他的肩头,一遍一遍地说:“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这难道都是骗人的吗?

顾忆笙不知道林朗想让他说什么,只觉得眼前的他陌生到让她害怕:“你放手,你弄疼我了。”

林朗沉默地瞪着顾忆笙,眼神凌厉而阴冷,有一种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但又因为什么原因犹豫了的感觉。

他突然放开了的她,打开车门,下逐客令:“下车!”

顾忆笙踉跄地跳下车,还没站稳,林朗就一脚油门,银色的尼桑怒气冲冲地飙了出去。她狼狈地站在路边,望着林朗的车迅速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点,随即消失在她的视野里。温柔的夕阳涂抹满她的额头和脸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这一刻才“趴”一声,彻底松懈下来。

顾忆笙转过身向租来的小公寓方向走,快走到楼道口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哭。

为什么还会哭呢?不是说好了要忘记的吗?不是已经忘记了吗?

第二章{如烟}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少年林朗站在那个光线不甚明亮的楼道口,背后是一边白光。

他的出现好像拨动了大束大束的光线,带着它们一起拥挤进阴暗的楼道里,

让刚才还背光的楼道在一瞬间就明亮起来。

【一】这一季的蝉鸣像突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顾忆笙的耳边嗡嗡作响

“我的帽子呢?黑色那顶,快拿过来!”

“李聪聪,你刚才跑哪去了,下个节目就是你了!”

“啊,谁拿了我的背包,备用带还在里面呢。”

……

后台乱糟糟的,来自各个学校参加演出的学生和老师跑来跑去做着最后的准备。整个后台像一个喧嚣的战场,只有最不起眼的角落是安静的,十四岁的顾忆笙抱着她的小提琴独自坐在那里。

全市中小学生文艺汇演,顾忆笙所在初中选送的节目是交响乐演奏。因为其中一个小提琴手前几天吃坏肚子不能上台,所以学过四年小提琴的她被临时抓来替补。在这之前,学校的乐团已经排练了有一个多月,团员之间都很熟悉,此刻正在后台嘻嘻哈哈的闹作一堆,只有新来的顾忆笙像一座小小的孤岛。

好吧,没人理她最好,因为她也不知道要和他们说什么。顾忆笙抱着小提琴的姿势很像是抱着家里的小狗,好像那样就能汲取到一点勇气和力量,支撑她等下在台上完完整整地把曲子拉下来。

人在紧张的时候,就会一直想上厕所。

从进后台到现在不过半个小时,顾忆笙已经去了三趟厕所了,可是没过几分钟,那种憋的慌的感觉又再一次袭来。

“那个……拜托,可不可以再帮我看一下琴?”顾忆笙轻轻拉了拉那个圆脸的女生的衣角——她叫许榕榕,是整个乐团里第一个对她微笑和她说话的女生。

“你又上厕所?”许榕榕露出一个很惊讶的表情,随即弯起月牙笑眼说,“快去吧,等下马上要上场了。”

“谢谢。”顾忆笙感激地冲她笑笑,转身就往外跑。跑到门口时想起忘记带纸巾,又折回后台。

“你和那个顾忆笙关系很好吗?”

尖细的女声穿透人群直扎入顾忆笙的耳朵里,她愣在那里。

“开玩笑!”许榕榕的声音又高又亮,“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不过大家都一个团的,面子上总要过得去嘛。哎呀其实我烦也烦死了,总是跑厕所要我帮她看琴,我又不是她家保姆……”

顾忆笙的脑袋里发出“嗡”的一声,有一根极细小的血管好像爆掉了。她飞快地转身,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假装自己没有听到那些话,偷偷剪掉那一段多余的时光,远远的丢在身后。

厕所离礼堂有些远,在教学楼的二楼。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背光的楼道显得微微阴暗,楼梯口像一个光明的甬道出口,大束的明亮光线堵塞在门口。

顾忆笙上完厕所还在恍惚,屁股忽然被人狠狠拍了一记,然后是男生恶作剧似地大笑声:“蒋豆豆……”

声音在看到顾忆笙通红的脸后戛然而止。

顾忆笙的身体大半还淹没在阴影里,只有脸上被打了一小束阳光。通透的光线让她的窘迫无处躲藏,鼻尖上布满了密密的细小汗水。

彼时的顾忆笙留着男生般的短发,从背影看像极了瘦弱的男生,可是从正面看就是百分百的女生,瘦弱的,纤细的,如同一只迷了路的蝴蝶,在陌生人的手背上扑闪着翅膀,会随时消失在空气里一样。

时光有一瞬间的静止。

“对,对不起,”男生打破这沉默,尴尬地说,“……我以为,以为你是我同学。”

顾忆笙仍慢半拍地愣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心中的弦如同被拉长了数倍的细丝,而脸红得则像是会爆掉一样。

“对不起啊。”男生再次为自己的鲁莽道歉。

“……啊……”顾忆笙终于反应过来,胡乱挥了挥手,也不知在挥什么,被男生猛拍了一下的敏感部位传来清晰的痛觉,脸上不由又一阵发热。

“没事啦……糟了!”突然想起马上就快轮到自己上场,顾忆笙拔腿就跑。跑出很远才又回过身,看着那个小小的楼梯入口,心脏在胸膛里“咚咚”跳个不停。

这一季的蝉鸣像突然被放大了无数倍,在顾忆笙的耳边嗡嗡作响。

那个在楼道口“偶遇”的男生就是后来的林朗。

很多年后,当顾忆笙再想起当初的情景时,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的是少年林朗站在那个光线不甚明亮的楼道口,背后是一边白光。他的出现好像拨动了大束大束的光线,带着它们一起拥挤进阴暗的楼道里,让刚才还背光的楼道在一瞬间就明亮起来。

顾忆笙回到后台的时候辅导老师正在清点人数,下下个节目就是他们团的交响乐演奏。

“顾忆笙你跑哪去了?不是说了不要乱跑吗?”数了两遍都少一个人,看到顾忆笙时才记起是缺了她,辅导老师一开口语气就不好。

“对不起,我上厕所去了。”顾忆笙小心解释,跑去舞台角落拿小提琴,又匆匆跑进队伍里。许榕榕排在她的前面,乘辅导老师走开连忙转过头来对她小声说:“别理那个老女人,更年期!我刚才其实替你请过假了,她转身就忘了。”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和那个女的关系好!”许榕榕的声音在顾忆笙的脑海里像颗鱼雷一样又炸了一次,从海底泛上来的巨大浪花一遍遍冲撞着心脏。

她垂下眼睑,轻声说:“谢谢你。”

排在顾忆笙他们学校前面的一个节目是主办学校的群舞表演,听说领舞的女生叫夏茹,四肢瘦长,腰肢柔软而纤细,穿着傣族孔雀舞衣的女生在追灯中缓缓绽放。

后台躲在幕布后偷看的男生看得发了呆,女生则不时发出羡慕惊叹的声音:“也太漂亮了吧?”

“好瘦啊,你说她有没有八十斤?”

“听说她成绩还很好呢,在他们学校可多人追了。”有个拉大提琴的男生说。

马上被人吐槽:“这你都打听到了……你这小子,是不是没安好心啊?”

“操,你别冤枉老子,我都是替你打听的!”

……

穿着各式表演服装的男生女生脑袋挤脑袋的躲在幕布后面偷看,小声说笑着。顾忆笙抱着小提琴张望了几眼,最终还是退到一边。

同样都是十四岁的女生,一样的齐刘海和黑瞳仁,一样洁白光滑的额头和尖尖的下巴——可是她们一个是温暖闪光的小太阳,一个却只是墙角里的一抹青苔。

顾忆笙摸到小提琴的扣环时发现好像有点不对,她去上厕所前是扣起来的,可是现在却似乎是打开的。她心一惊,连忙将琴盒放在地上打开来检查——琴弦居然被人齐刷刷地剪断了!

她一下子就懵了,等那个舞蹈一结束就要上场,可是琴弦断了怎么拉曲子?

顾忆笙慌了手脚,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抱着琴去找辅导老师,可是还没说几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顾忆笙怎么又是你?你怎么总是能弄出这么多事情来?你知道不知道这次比赛对学校而言多么重要,你们每一个人都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全校八百多名学生的素质!我说了多少次好好检查自己的乐器,好好看管自己的东西,你真是……”

顾忆笙一直低着头,没有一声申辩。

“你今天不用上场了,效果差一些也没办法了。不过你别以为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回去给我写检查!”辅导老师匆匆跑过去整理队型,最后一遍嘱咐上台要注意的事项。

顾忆笙站在原地没有动,过了好几秒钟才缓过来,独自抱着被剪断琴弦的小提琴走向礼堂门口。

礼堂正对着篮球场。因为正在举行演出,往日热闹的球场上如今只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在练习投篮,篮球击打在地面时发出的砰砰声像大地的心跳。

顾忆笙坐在礼堂门口的台阶上,阳光明晃晃的晒得她恶心,红色塑胶地面的篮球场和场中打篮球的男生在她的眼中渐渐模糊成氤氲的雾气,融合在一起,分不出明显的界限。心里有一团低气压,好像随时会迎来一场狂风骤雨。

“喂。”

悦耳的男声像来自外太空的小石子,击中顾忆笙专注的悲伤。她闻声抬起头,皱着的眉心像一朵揉皱的花朵,眼底有一种被打扰的不耐烦。

男生抱着篮球俯身望着顾忆笙,他有一张干净如水的脸,眼神微微的闪烁如星光:“刚才对不起啊……你怎么了?”林朗看到顾忆笙独自坐在礼堂门口,认出她就是刚刚被他误认为是蒋豆豆的女生,特意又过来道歉。

那年夏天的阳光猛烈到像是会把身体里的水分全部晒干,可是风又凉快轻巧的像是来自某个潮湿的洞穴,吹得男生的白色衬衫哗哗的作响。

“没事……”顾忆笙撇过脸不想说话。

林朗还是看着顾忆笙,看了她一会儿忽然问:“你哭的时候,为什么还要笑呢?”

顾忆笙扭过脸看着他,突然觉得生气:“我哪有哭?哪有哭?就算我哭也不关你的事!你谁啊你,我不认识你!”她的嘴角抿成倔强的线条,可是眼睛里却涌出更多的泪水,簌簌的往下落。

“我叫林朗。”接到顾忆笙困惑的白眼,他笑道,“你不是问我是谁嘛。”

顾忆笙撇了一下嘴角,想要笑,却终于抵不过翻江倒海的委屈。泪水冲刷过脸上嫣红的胭脂,一滴一滴打在胸口洁白的衣襟上,像盛开在雪地里的火焰一般的花朵。

“你是不是被人欺负了?”林朗在顾忆笙身边坐下,抱着篮球望着空无一人的篮球场说。

“没有,是我自己不好……”牢不可破的坚强表情坚持了三秒,然后眼睛眉毛还是渐渐的皱了起来,因为觉得丢脸,所以顾忆笙不得不用手捂住脸孔。透明的眼泪顺着手臂往下流,像细细的溪流,还有一些渗出指缝。顾忆笙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大哭一场了。在她看来,不被爱的小孩本来就没有哭泣的资格。

林朗瞥了一眼她怀里很明显是被人剪断的琴弦没有说话,过了许久才低声说:“哭过就忘记吧,千万别费脑子记不开心的事情。”。

阳光从灼热到温柔,树下光斑的亮度一格一格的暗淡。林朗坐在顾忆笙身边一下一下拍着篮球,像一只温柔的手一下一下安慰着她受伤的心。

“我……我回家了。”哭的太凶,说话气都不顺,顾忆笙不好意思的抹抹脸对林朗说,“我走了。谢谢你。”

“我也没做什么,再见。”林朗挥挥手说。

顾忆笙一个人往校门外走,走远之后又听到林朗在她身后很大声地说:“眼泪包,以后被人欺负了记得别总只知道哭。”顾忆笙的脚步顿了顿,她突然有一种心脏在冰冷的海水里漂流了很久,然后突然遇到暖流的错觉。

【二】顾忆笙突然又拘谨起来,脸一下子爆红成一颗熟透的番茄

直到上了公车后顾忆笙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把背包翻了个底朝天,摸遍全身的口袋也找不出一个硬币,在司机怀疑的眼神中很狼狈地下了车。她漫无目的地沿着人行道慢慢地走,边走边踢脚边的小石子,不知道自己是走了什么霉运。

“眼泪包,你怎么还在这?”

顾忆笙猛地抬头,看到林朗正坐在脚踏车上对她微笑。他好像总是很快乐的样子,明晃晃的笑容里闻不到一丝潮湿的气味。他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父母老师,还有同班的女生,不像她。

“我钱包被偷了。”顾忆笙说,脸上有一种“我就是个大悲剧”的表情。

她的表情逗笑了林朗:“钱包里有多少钱?”

“二十五……可能还有些零钱……”大约是三天的伙食费。

“还好啊,不是很多,就当买个教训吧。”林朗很豁达地说

这个教训对她来说可有点贵。顾忆笙没有继续说话,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总之她今天很倒霉就是了。

背着卡通书包的小学生追打着跑过顾忆笙和林朗的身边。不远处的前方就是一座小学的门口,一到放学时分除了小鸟一样飞奔出来的小学生,接小孩的父母,还有各种各样卖小吃的路边摊,大老远就能闻到炸臭豆腐的气味还有羊肉串的香气。

“不要难过啦,我请你吃糖吧。书上说不开心的时候吃点甜的会开心一些。”林朗推着自行车和顾忆笙边走边说,“这里有家路边摊卖糖人的很有名,我每次去总是挤满了人。”

“路边摊不是很脏吗?”顾忆笙小时候没吃过路边摊。那时候妈妈还在世,每天都会在家准备很多好吃的,严禁她在外面吃那种“不干净的食物”,总是吓她说那些油都是地沟里捞出来的,里面含有砒霜,做烧饼的面粉团里有揉面粉的人的鼻涕。害她小时候每次路过路边摊都走得飞快。

林朗也不否认,挠挠头说:“确实不怎么干净。我妈也不让吃路边摊,不过偷偷吃的感觉总是特别好。”说着他在做糖人的小摊前蹲下,看了一眼画着各种小动物的转盘,侧过脸对顾忆笙说:“我转一个凤凰给你啊。”充满自信的声音。

其实顾忆笙也没说要凤凰。

指针旋转起来的时候所有围观的小学生和林朗一起屏住了呼吸,当指针指向小蝴蝶的时候,又同时发出默契的“唉”的声音。顾忆笙忍不住就很想笑。

“再买一个,我再转一次哦。”

比之前还要自信的声音。然后这次的结果是一条胖胖的毛毛虫。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再来一次的结果是,一只长耳朵的小兔子。

……

“我其实也没想要凤凰……”顾忆笙试图安慰屡屡挫败的林朗。

“我才不信这个邪!我再转一次啦!”林朗从钱包里翻出一张十元的纸币递给小贩。

——可是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一只猪。

“不行,我还要转。”

……

十五分钟之后,顾忆笙的手里已经握满了各种各样的糖人,可是还是没有转到凤凰的林朗依然不死心的蹲在小摊前不肯走,而做糖人的小贩则早已笑的合不拢嘴了。

直到把身上的所有零花钱花光,林朗依然没有转到凤凰。不过小贩友情做了一个超大的凤凰糖人给他,而这时候顾忆笙的手里已经再拿不下任何东西了,不时有经过的小学生频频朝他们投来又羡慕又好奇的目光

有个扎红头绳的小女生还使劲拍着身边短发小女生的肩,用一种发现新大陆的语气说:“看他们俩!”

短发小女生看了一眼顾忆笙和林朗,很淡定地扭过脸说:“我妈妈说糖吃多了蛀牙。”

“你妈妈骗你的啦,哥哥请你们吃糖。”林朗走到她们面前,蹲下身用糖人“诱惑”她们。

两个小女孩对看一眼,又看了一眼诱人的糖人,最终还是选择头也不回地跑走了。那个短发的小女生还在远处对扎红头绳的小女生很大声地说:“我妈妈说不要吃陌生人的糖,现在坏人很多!”

扎红头的小女生有点舍不得糖人,又看了一眼林朗,但是革命立场很坚定:“就是,我妈妈也这么说!”

林朗很没面子的碰了一鼻子灰,顾忆笙看着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是脸上还残留着哭花了的妆容的女生,眼角下依稀还看得清泪痕,可是这一刻却笑得像一朵盛放的花朵,一个是瘦削清俊的高个子男生,青涩的半成年气质,手里却握着一把幼稚的糖人,脸上有一种“现在的小孩真不得了”的悲催表情——真是奇怪的组合。

“终于笑了啊。”林朗远远地看着顾忆笙的笑容说。

顾忆笙突然又拘谨起来,脸一下子爆红成一颗熟透的番茄。

2001年的夏始春余,路边的香樟树长得郁郁葱葱,被阳光晒暖的空气里弥漫着香樟树叶的绿色香气,像一条隐秘的河流缓缓流动着。青黛色的夜幕中已经亮起了一两颗寂寞的星子,路灯睁开朦胧的睡眼,黑色的树影凌乱地打在树下行人的身上。

在分别的路口,顾忆笙手里握着一把糖人和林朗说再见:“今天谢谢你……我很开心。”

“别动!”林朗突然凑很近地看着她。女生屏住呼吸,紧张地望着男生越靠越近的脸。空气像在这一刻凝固,周围没有一丝风,汗水顺着脸颊滑和脖子滑落至衣领深处。

时间像静止了一样,直到林朗的双手在她头顶上方轻巧而飞快地拢在一起才又恢复正常的速度。

林朗献宝一样把手举到顾忆笙眼前,小心翼翼地打开:“看,萤火虫呢。”

一颗小小的,像星星一样的小光点呆呆地停驻在林朗洁白的手心里,过了几秒才意识到又重获自由,扑腾着小翅膀欢天喜地飞起来,绕着顾忆笙飞了一圈,才又忽高忽低地飞远了。

2001年的夏天,萤火虫已经不像顾忆笙童年时那样常见,偶尔遇上了,总是会让童心未免的人雀跃。

那天顾忆笙握着一大把糖人回家,她忘记下午被老师不分青红皂白的咒骂时时多么难过,忘记丢钱包后是多么懊恼,只记得当那个叫林朗的男生对她微笑的时候,好像整个世界的花都为她开放了一样。

【三】她没想到会在这里再遇林朗

九月初的日光还是很猛烈,顾忆笙独自去景美高中报道。

景美是安城最好的高中,也是唯一一所不需要在入学时交纳不菲择校费的公立高中。顾忆笙初三时拼了命读书,又去考了小提琴的等级考试获得加分,为的就是那张大红的录取通知书。

今天早上她很早就起了床,整理床铺,蹲在地上把地板都擦了一遍,还带着水渍的旧地板在清晨的光线中有一种老照片一样的怀旧感。看看墙上的时钟,时针已经指向7:30,顾忆笙硬着头皮来到宿醉的父亲顾天一床前。

“爸,今天报道,要交学费。”

在几次提高音量后,顾天一终于有了意识。“就他妈知道要钱!怎么会生了你这样一个讨债鬼!”还未睡醒的顾天一随手抓过床头的闹钟扔了过来。顾忆笙躲了一下,可还是被闹钟摔碎之后的碎片划破了小腿上的皮肤。

“你之前都不在家,所以……”录取通知书收到整一个月了,这是顾忆笙第三次见到顾天一。自从妈妈因病去世后,爸爸好像就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的生意也不管了,常常夜不归宿。

“学费怎么办,今天要报道了……”腿上的伤口渗出了细小的血珠,顾忆笙并不觉得疼痛,“要不我先欠着……”

“欠个屁,老子没钱吗?老子没钱给你吗?”顾天一胡乱地翻着身上的口袋——昨夜喝得醉醺醺的回家,他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一大早被吵醒,脾气格外糟糕。“拿去拿去,讨债鬼!”

顾忆笙接过那一打粉红色的钞票时飞快地说了声“谢谢”,然后背上背包出了门。

刚刚还暴跳如雷的顾天一坐在床上突然愣了一下,他望着湿漉漉的地板怔忡了一会儿,为了那句请不可闻的“谢谢”。然后他抹了一把脸,倒下用被子蒙住头,没一会儿又呼呼睡去。

“小笙去上学啊?”

顾忆笙下楼时遇到住对面的王阿姨,很有礼貌地问好:“嗯,今天开学。”

“考上景美了吧?你真有出息,我们家文文有你这么懂事就好了,每天就知道玩、看电视……”

见王阿姨又要说远了,顾忆笙连忙打断她:“王阿姨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去赶公车,先走了啊。”

“诶好,你爸今天不送你啊?”

“……嗯。”顾忆笙应着,一边加快了往外走的脚步。王阿姨一副“作孽啊”的表情让她很不舒服,出了门干脆就跑了起来。跑到公车站牌下时她等的那辆公车刚好到,轻快地跳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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