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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规程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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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西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私立南昌创世纪综合学校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10年7月13日报到,7月13日至16日比赛,16日下午离会。比赛地点:私立南昌创世纪综合学校。

四、竞赛项目:

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小学、中学。

六、参赛资格和报名: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每组4名棋手组成一队,男女不限;可报1名替补队员;

(三)参赛单位可在同一组别报多支队参赛;

(四)按照年龄段报名。

10岁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允许小年龄段棋手报大年龄段组比赛。

(五)参赛单位每报一支参赛队,需交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规则执行;

(二)按照年龄段分成10岁组、12岁组、14岁组、16岁组4个组,进行同组别台次团体赛,每队上场棋手4名,原则上各队根据棋手水平由高到低按一至四台报名。

(三)视各组队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比赛7轮,每天3轮,比赛时限为每方1小时,每步加10秒;

(四)参赛棋手必须注册,要求请上网查看。

(五)参赛棋手计算国内等级分。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国家体育总局1人,承办单位1个,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中选3人。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获得冠军的队有资格代表中国参加2011年世界学校的比赛。

(二)各组别前6名获得奖状或奖励;

(三)组委会颁发若干奖项;

十、报名:

(三)参赛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统一的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邮件和传真报给承办单位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只收电子邮件报名。

1、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联系人:刘英

2、江西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市福州路28号;邮编:330006;

3、私立南昌创世纪学校

地址:江西省南昌湾里区招贤路589号,邮编

联系人:张福荣

(四)参赛棋手报名后如需更换和补报,收取手续费人民币50元。

(五)当晚7时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缺席单位作弃权处理。

(六)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此项保险的参赛单位,需在比赛所在地保险公司补办保险,否则不予安排比赛。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食宿费收费标准:运动员、教练员每人每天按人民币100元标准收费,不足部分由大会给予补助。

(三)每位参赛棋手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十二、未尽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中国国际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