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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初探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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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初探




书籍简介:


书名: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初探

作者:胡庆云

出书机构:北京时代弄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网络推广:个人出书网 老人出书网

媒体支持:时代文化出版社

合作宣传:时代教育出版社 时代文献出版社 时代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年9月

字 数:132千字

页 数:100

版 次:1版

开 本:850×1168 1/32

纸 张:胶版纸

包 装:平装

定 价:28元

作者简介:


胡庆云,曾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德育教研室主任、马列主义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评议组组员。主编出版《高等师范院校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程》、《师范生思想修养》、《大学生思想教育教程》及《现代青年伦理学》发表多篇论文。被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1992年1月退休后,曾任校关工委委员,被评为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现任湖南师大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督导,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1989年湖南省教委批准下达给作者《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初探》科研课题,历时两年多完稿,填补当时这门学科的空缺。

编者之语:


我撰写《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初探》一书的根本出发点,在于启迪人们认识毛泽东早期伦理思想形成发展的艰难历程,从中吸取经验,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以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防止和平演变。

多年来,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往往用“民主个人主义”妄图演变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因此,加强对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就不单纯是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的必要途径,更为重要的是防止和平演变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战略措施。而研究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的形成发展,探索地追求救国救民真理,从社会改良主义,到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激进民主主义,到摆脱无政府主义、新村主义影响,信仰科学社会主义的轨迹,探讨他从唯心主义,到心物二无论,到辩证唯物主义,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转变;探究他对伦理学上两个主张的变化,即从“实现自我”、“主要在利自己之精神”的“个人主义”,到“愿大家好的主义”,到无产阶级集体主义的历程;从“自我实现”的“现实主义”,到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等等,这恰恰为当代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致力振兴中华提供了一面明镜。

撰写本书的另一考虑是,鉴于目前理论界虽然对毛泽东早期哲学思想的研究不乏力作,其中也探讨了青年毛泽东的某些伦理思想问题;但是尚未对它进行系统的研究和阐述,也就是说还缺少这方面的专著。因此,我不揣冒昧,想对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作比较系统的初步探讨,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并以此作为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周年的一份薄礼。

本书原是湖南省教委1989年批准下达给笔者的一个科研课题,并承蒙给予科研经费资助,不胜感谢。然而,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涉及内容很广,自己水平有限,书中不当之处,敬希专家及读者批评指正。

内容简介:


本书以近年出版的《毛泽东早期文稿》(以下简称《文稿》)为主要依据,史料翔实可靠,论述力求公允,共分三大部分。第一章叙述毛泽东的青少年生涯及其从爱国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的转变,阐明他萌发救国救民思想、探求救国救民真理、确立科学社会主义理想的历程与经验。第二章至第七章,系统评介毛泽东阅读包尔生《伦理学原理》以下简称“原理”时写的批注(以下简称《批注》),探讨其早期伦理思想的基本原理。其中包括关于伦理学的对象、意义与方法,关于善与恶及至善与驳悲观主义,关于邪恶、灾祸及对伦理学的两个主张,关于义务与良心,关于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关于德性与幸福、道德与宗教及意志自由等问题。第八章是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问题。青年毛泽东由于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处于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时期,因此他的伦理思想具有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色彩;又由于他在一师学习期间受到杨昌济先生及包尔生伦理思想的影响,到1920年冬至1921年初才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因此他这时的伦理思想具有从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向无产阶级伦理思想转变的特征;还由于他阅读包尔生《伦理学原理》写了系统的批注,因此他早期的伦理思想就涉及了伦理学的一系列问题,可供我们研究与继承;而且由于他早期伦理思想中的许多重要问题,在今天一些人们尤其是部分青年中仍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因此,他的早期伦理思想就不仅具有当时的代表性和进步意义,而且研究它的变化发展,对于我们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丰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高思想道德素质,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在此还要说明,《原理》一书原是德国伦理学家包尔生(1846-1908年)所著《伦理学体系》的导论和第二编,写于十九世纪末,1889年出版。1910年蔡元培将这两部分翻译出版,名为《伦理学原理》。1917年下期至1918年上期,杨昌济先生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任教时,曾以此书为该校本科毕业班开设的“修身课”教材。毛泽东当时在校学习,曾在这本约十万字的书上写了一万四千余字的批注。原件曾一度被同学杨韶华借去,直到1950年9月15日,杨乘周世钊赴京之机,托周奉还于毛泽东。周世钊将它转交之后,毛泽东说:“我当时喜欢读这本书,有什么意见和感想随时写在书上,现在看来,这些话有好些不正确了。”他还说,“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它不是纯粹的唯物论,而是心物二元论。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一旦接触一点唯物论的东西,就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新的启发和帮助。”①可见包氏的《原理》一书对毛泽东早期伦理思想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然而,毛泽东又认为,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他自己的批注,现在看来,有好些也不正确了。因此,我们今天研究《批注》,要对它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对于正确或基本正确的,应当继承、借鉴;对于一些正确与错误交织在一起的,要加以分析,吸收其正确的部分,剔除其错误的部分;对于其错误的,则要予以舍弃。而且,我们研究《批注》,还必须适当联系和引用包氏《原理》的有关原著内容,才能全面准确理解《批注》的精神实质。然而,关于《原理》除蔡元培的译本外,1988年又出版了何怀宏、廖申臼的《伦理学体系》译本(其中包括《原理》的内容)。这两个译本各有所长,笔者在本书中将兼而引用。凡引文言文者系采用蔡译本,引白话文者系采用何、廖译本,以下就不——注明了。

书籍目录:


前言 3

爱国主义是青年毛泽东伦理思想的核心(代序) 5

第一章 关于从爱国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9

第二章 关于伦理学的对象、意义与方法 22

第三章 关于善与恶及至善与驳悲观主义 30

第四章 关于邪恶、灾祸及对伦理学的两个主张 42

第五章 关于义务与良心 51

第六章 关于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63

第七章 关于德性与幸福、道德与宗教及意志自由 70

第八章 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 81

后记 91

附录 92

青年毛泽东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时间与标志新探 92

毛泽东用名考略 97

原文摘录:


……

什么是至善或幸福呢?包尔生在《原理》第二章第一节中写道:“一个颇有影响的伦理学派争辩说,幸福或至善并不在于生命的客观内容,而在于生命所产生的快乐的感情,快乐具有绝对的价值,别的一切事物有价值只是就它有助于产生快乐而言。这个观点被称为快乐主义。与它相对立的理论,则认为一个人和一个社会的至善都在于生命的完美发展和训练。可称之为自我实现论。两派之间的对立由来已久。一方面是自古希腊哲学中的昔尼勒派和伊壁鸠鲁派到现代哲学中的经验主义心理学派;另一方面是自古希腊哲学中的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和斯多葛派的追随者到十七、十八世纪的旧理性主义思想家和追随康德的德国哲学家。根据前者的意见,主观上的快乐感情不管是怎样产生的,都是绝对的善;根据后者的意见,个体和社会的人类生活的客观发展是绝对的善,而不管它是否产生快乐。当然,这样一种生活实际上总是可以经验到内在的满足的。毛泽东阅后批注:“此处述学派甚明白。”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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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批注》,《文稿》第158页。

那么,如何对快乐主义进行剖析呢?毛泽东赞成包尔生关于在考察快乐主义之前,要弄清快乐主义的观点果为真理与否,而不在断言它有无价值。他批注道:“此言甚切。有无价值人为之事也,是否真理天然之事也。学者固当于天然本质中求真理,其有无价值抑其次也。”①

那么,快乐主义的观点是不是真理,是不是至善呢?毛泽东赞成指明“快乐论之见解之非真理”②。

第一,“快乐论者以一切事物为求快去苦之作用”③(引者按:指手段),以追求快乐为绝对欲望和绝对价值,这并不符合事理。正如包氏所说,事实是人们生活中的冲动和力量被实行和展开时,快乐才随之而生,这一快乐并不在意识中作为一种其它东西都是其手段的目的而预先存在。快乐的意识并不在冲动之前存在,以产生或引起冲动。只有那些沉湎于酒色的浪子才先体验到一种对快乐的欲望,然后在自己周围寻找获得它的某些手段。健康的人们并不是这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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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批注》,《文稿》第158-159、160页。

第二,贪财、争名和好色的人的欲望总是超过满足,它的满足却往往为个人带来失望和苦恼。毛泽东就此批注:“人不能达到根本之欲望,亦可谓之人不能达到根本之理想。人只能达到借以达于理想之事,及事达到,理想又高一层。故理想终不能达到,惟事能达到也。”①毛泽东的这一批注,专对欲壑难填的人而说,诚是一种有力的鞭挞。然而,若把人们达到一种事物理想之后,又会产生高一层的理想,推断为人们不能达到根本的理想,那就带有相对主义色彩,混淆了科学理想与奢侈欲望的界限,混淆了能达理想与升华理想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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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批注》,《文稿》第162页。

第三,快乐不是目的,而是目的被实现的一个信号。毛泽东谈到包氏写的:什么是使意志满足的客观内容?亚里斯多德很早以前就发现了快乐与意志之间的真正联系:快乐不是意志的目的,而是意志的始终如一的伴随物,可以说,它是目的被实现的一个信号(引者投,蔡元培原译为“记号”)。他对此表示赞赏,批注:“记号二字确,犹言报一信于意志,曰业已达到正鹄也。”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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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批注》,《文稿》第162页。

第四,逃避痛苦也不是所有努力的最后和最普通的目的。包尔生说,以否定形式出现的快乐论者,认为始终如一地推动生物行动的不是快乐的观念,而是痛苦或它们所经验到的不安。逃避痛苦因而是所有努力的最后和最普遍的目的。毛泽东批注:“取消极形式之快乐论者,谓驱人类而动作者,皆由于不满意,亦似有一面之理由。”①但真实情况倒是相反:“冲动而不满足,于是乎痛苦生。谓冲动由痛苦而生是倒果为因矣。”②

第五、由此可见,自行为之本义言之,冲动及意志为第一义,感情为第二义。感情中之快乐,为意志达其正鹄时所生之现象,而苦痛者,意志不能达正鹄时所生之现象。毛泽东赞成包氏的这个意见,批注道:“此段为此一篇之结论。”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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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批注》,《文稿》第162-163页。

最后,从生物学观点来看,快乐也不是人生的绝对目标,也不是至善,而是与痛苦同为诱导意志的手段。包氏写道:快乐的意义是什么呢?生物学家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正象痛苦是作为警告一样,快乐则是作为一个诱导服务于人。意志在痛苦中意识到危险,在快乐中则意识到生活的前进方向。痛苦警告意志避开危险,快乐则鼓励意志继续向前。我们可以说,痛苦和快乐是善恶知识的最原始形式。毛泽东很赞赏上述论解,批注:“此为确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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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批注》,《文稿》第164页。

包氏继续阐述,在精神进化的较高阶段,理智从感情中脱胎而出并凌驾于它。所以,生物学家不把快乐看作生活的绝对目标,而是把快乐和痛苦看作向导意志的手段。在快乐的感情中,意志意识到实行某种功能有利于推进生命。因此,快乐不是自身即为善,而是善被逐渐达到的一个信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批注:“快感为渐达至善之征候,而持快乐论者,乃即以征候为正鹄。”①就是说,他认为快乐论者误把渐达至善的信号当作了至善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