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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五反革命政变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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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五反革命政变


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召开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决定“在一个月内,开第四次中央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分共的问题。在未开会以前,裁制共产党人违反本党主义政策之言论行动”。这就是七一五反革命政变。随后不久,汪精卫集团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展开了疯狂的大屠杀。汪精卫集团举行反共政变,表明第一次国共合作最后破裂,孙中山的三大政策被国民党完全抛弃。至此,国民革命遭到失败。



政变背景


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以汪精卫为首的武汉国民政府逐步走上公开反共的道路。1927年6月5日,共产国际代表罗易把共产国际的5月紧急指示送给汪精卫看,幻想争取汪精卫的同意。汪看后暂时没有表态。他向罗易说明:“这件事很重要,要交给政治委员会主席团看了后再作答复。”随后,他把这份文件给在武汉的主席团成员看,仅对谭平山保密。6月10日至11日,汪精卫同冯玉祥举行郑州会议,策划反共。会后,汪精卫便以共产国际的指示“根本危害”国民党的“生命”为借口,加快了分共的步伐。他回到武汉,即与国民党中央党部非共产党的成员商量和共产党分离的方法。认为现在讨论的“不是是否应当驱逐共产党,而是什么时候驱逐――现在还是过些时候”。6月中旬,唐生智的主力部队从河南撤回武汉,公开站在反叛的军官一边,镇压工农运动。接着,唐生智以“解决湘事”为名回到湖南,开始搜捕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6月27日,武汉国民政府应冯玉祥的要求,决定解散工人纠察队,逼迫共产党人谭平山、苏兆征辞去所任国民政府部长的职务。6月29日,唐生智所部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发出反共训令,攻击工农运动幼稚,工作过火,发生错误,“纯系共产党中暴徒之策略”,要求武汉国民政府“明令与共产党分离”。同日,何键和负责武汉卫戍任务的第八军军长李品仙协同动作,占领中华全国总工会、湖北全省总工会,捣毁、解散各业工会。南京方面对何键的反共训令表示欢迎,认为它“比其他任何反共产的理由材料,都要来得新颖切实”。何键继续煽动说:“民众的敌人,是万恶的共产党。三民主义的敌人,也是万恶的共产党。共党不灭,国民革命便不能成功。” 鉴于汪精卫集团已在公开地准备发动政变,中共中央于7月13日发表《对政局宣言》,谴责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的反动罪行,宣布撤回参加国民政府的共产党员,并庄严声明,中国共产党将继续支持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愿意同国民党的革命分子继续合作。

政变经过


1927年7月14日晚,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召开秘密会议,接受了汪精卫提出的“分共”主张,决定将《统一本党政策案》和《统一本党政策决议案》提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实行。 1927年7月1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第20次扩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汪精卫、孙科、谭延闿、顾孟余、陈公博等17人。汪精卫在会上宣读了共产国际5月指示,并就其内容发表了长篇讲话。他认为,共产国际提出开展土地革命,由下级没收地主的土地,违背了国民党关于由国民政府下令没收土地的主张,与“三民主义相冲突”。并攻击说湖南是按照共产国际的训令去做的,“怪不得湖南闹成这个样子”。他指责共产国际提出要在国民党的中央委员中“多增加工农领袖”,“简直是破坏本党的组织”。他攻击共产国际关于武装工农、改造旧军队的指示,“是根本动摇我们的军队”。他歪曲组织以有声望的国民党人为首的革命军事法庭的目的,说什么组织特别法庭,不要共产党同志参加,由老党员组织,就是“让国民党做刽子手”。汪精卫声称,“综合这五条而论,随便实行哪一条国民党就完了!”这是共产党“破坏国民党的阴谋”。汪精卫提请会议讨论决定两个问题:一是派负责任的重要同志到莫斯科去,重申国民党的联俄政策“乃是三民主义联合共产主义,三民主义的中国联合共产主义的俄国”,“若是丢开了三民主义那就不是联俄而是降俄了”。二是对共产党应采取一个“处置办法”,因为“一党之内不能主义与主义冲突,政策与政策冲突,更不能有两个最高机关”。孙科、顾孟余、谭延闿等发言,认为“共产党同志加入国民党是要使三民主义共产主义化”,“将国民党作为共产党的工具”,现在国民党的主义、政策、组织“差不多都受了容共的影响”,因此,不能不对共产党“加以相当的制裁”。

会议根据汪精卫的提议通过了3项决定:一、在一个月内,召开第四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所提出的意见并解决之;二、第四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开会之前,中央党部应裁制一切违反本党主义政策的言论行动;三、派遣重要同志前赴苏俄,讨论切实联合办法,其人选由政治委员会决定。汪精卫等控制的武汉国民党中央决定与共产党决裂,彻底背叛了孙中山制定的国共合作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

后果影响


1927年7月16日,汪精卫向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报告《容共政策之最近经过》,声称中共中央7月13日发表的《对政局宣言》是对国民党的“厚诬丑低”,中共中央决定撤回参加国民政府的共产党员“是共产党破坏容共政策之最大表示”。他说,既然共产党退出国民政府,“便无异脱离本党”。它在国民革命军及各级政府机关中亦无须存在。这是汪精卫发出的“取缔共产党”的动员令。同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向各级党部发出《保护共产党员个人身体自由的训令》和《保护农工之训令》,虚伪地声称:7月15日限制共产分子的提案是执行党的纪律,并非妨害共产党员个人身体自由,若压迫共产党而妨害其身体自由,定要依法严办。国民党中央并不因限制共产主义而停止农工政策之活动,对于农工团体须极力保护,对于农工利益须加意维持;若违背党义,少加摧残,唯有执行革命纪律。与此同时,汪精卫集团在武汉的党、政、军部门进行大规模“清党”。

7月19日,武汉国民政府训令通饬各军长官务须于最短期间,对所属军队中的军事负责人员和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已经知名的共产党员应切实劝导,使之“与共产党脱离关系”,否则即行停止职务;对未知名的共产党员则应随时留心查禁,禁止一切秘密会议,并考核其言论行动,如有违反本党主义及政策者,立予惩办。

7月24日,中共中央发表《对于武汉反动时局之通告》和《致中国国民党革命同志书》,强烈抗议武汉国民党中央作出的“分共”决定,号召革命的国民党员应与叛变革命的汪精卫集团决裂,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革命政纲和三大政策,明确表示中国共产党党员决心和革命的国民党员共同工作,同生共死,继续孙中山的国民革命事业。之后,汪精卫集团连续发布公开取缔共产党的反动法令。7月26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7月14日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提出的《统一本党政策案》,宣布:一、凡列名国民党员,在各级党部、各级政府和国民革命军中任职者,应自即日起脱离共产党,否则一律停止职务。二、共产党员不得以国民党名义做共产党的工作。三、国民党党员未经中央许可,不得加入他党,违反者以叛党论。

7月27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告中国共产党书》,诬蔑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不愿接受本党决议,而至破坏全部革命工作”,指责湖南的共产党组织对于土地问题自布一种经济没收办法,是不愿与国民党合作,自绝于国民党的表现,并宣称:共产党应即自憬放弃其近日“对本党敌视的态度”,否则就要执行相当的纪律。同日,国民党中央训令各省党部、各省政府、各军部,应对共产党人的活动“严加防范”。

8月1日,武汉国民政府发布命令,要国民政府领域之内的共产党员“务须洗心革面”,否则,一经拿获,即行明正典刑,“决不宽恕”。汪精卫集团在武汉地区搜捕、屠杀共产党人、革命人士和工农群众。随着汪精卫集团的叛变革命,国共两党的合作彻底破裂,1924年至1927年的大革命宣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