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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商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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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商务局




单位简介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柳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23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柳发[2004]14号),组建市商务局,加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市商务局为主管柳州市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职能


一、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一)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二)原市贸易发展局的职责。

(三)原市口岸办公室职责。

(四)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的职责。

(五)原市经委的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及加油站审核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柳州市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二)拟定柳州市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拟订柳州市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抓好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建设。

(五)执行国家、自治区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柳州市进出口商品计划(包括柳州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拟订相关管理细则;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编报、分配及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初审和呈报。

(六)贯彻国家、自治区加工贸易政策,拟订柳州市加工贸易发展规划;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审批柳州市的加工贸易业务。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贸易政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研究制定柳州市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自治区边境贸易(含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柳州市边境贸易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口岸工作政策法规,负责柳州市口岸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交易会。

(九)研究、宣传WTO规则和区域合作相关政策;组织协调柳州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柳州市外商投资工作;总结分析利用外资情况,参与制订柳州市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上报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审核上报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出口商品(含出口港澳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柳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进出口工作。

(十一)执行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各类开发区的政策和管理规定;指导和管理柳州市内外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资金的管理。

(十二)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市内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办企业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负责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执行国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对本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资格初审;协调处理相关涉外商务事务;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等活动。

(十四)负责柳州市商务出国(境)团组的有关申报事项;组织柳州市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柳州市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市内外贸易学会、协会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成品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新建、迁建、扩建的加油站项目进行审核,承担对成品油流通的监督管理职能。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商务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市商务局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一﹑办公室

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协调局内设机构工作;负责文秘、对外宣传、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起草综合性文件;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督办重要工作事项;承办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管理各项内外贸易发展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基建投资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等;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批科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分析世界经济形势与柳州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分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柳州市有关产业和贸易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应对的建议;拟订柳州市科技贸易进出口和商务贸易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实施;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复出口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及机关普法工作;支持协调企业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建立和完善进出口预警机制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负责本局电子政务、办公室自动化、商务网站的管理;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流通规划发展科

协助拟订柳州市流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先进流通技术;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

四﹑流通行业管理科

监测流通行业运行;监督检查行业质量管理;指导开展行业服务管理和文明服务活动,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组织实施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并实行监督;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及加油站审核工作。

五﹑市场运行调控科

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法规;监测分析、预测、统计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意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信息咨询;承担本市重大活动的商品供应和服务工作。

六﹑对外贸易管理科

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进出口商品贸易管理政策、法规;参与制定进出口商品贸易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编报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实施管理;组织参加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和洽谈会以及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工作。执行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审核全市对外加工装配合同及其计划申报和业务统计并实施管理;编制全市年度出口总值计划上报商务厅核批后分解下达;负责每季度对计划配额管理商品上报商务厅;负责进出口月报、年报及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的审定。执行国家对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政策;拟订我市对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规划;负责我市在东盟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贸易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办好中国一东盟博览会;负责我市边境贸易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在东盟举办的商品交易会、展览会。

七﹑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执行国家、自治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分析和统计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申报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计划,办理自动登记产品的进口登记;组织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交易会。

八﹑外商投资管理科

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开放及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制订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管理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核及其变更工作;管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内、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

立;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及外资统计工作。

九﹑国际经济合作科

草拟柳州市国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柳州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境外投资(金融类除外)、接受国际无偿援助的管理以及拟订业务管理办法;负责柳州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的相关工作;负责业务统计、外援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汇报工作。

十﹑口岸办公室(市口岸办公室)

负责本市口岸管理王作,研究起草口岸发展规划,指导口岸建设;负责口岸的综合协调及“大通关”工作;参与口岸区域经济规划、开发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航空、陆路口岸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以及口岸联检单位之间的关系。

十一﹑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干部考核奖惩、培训教育、任免调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局出国人员审查及驻外派出干部的选拔管理;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