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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农业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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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农业局




单位简介


柳州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经济蔬菜科、粮食油料科、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科、计划财务科(区划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农村改革指导科、科技教育科、糖料作物科、对外经济合作科、人事科等12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52名。下辖柳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站、植保植检站、蔬菜技术推广站、柳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柳州市农业干部学校、柳州市糖业生产办公室、柳州市水果生产办公室、柳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村经济政策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3、研究提出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实验区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试验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服务,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5、搞好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负责组织农用地、宜农湿地等农业区域性开发工作;研究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奔小康措施。 6、拟订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科技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成果、农业专业技术职称、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7、组织和监督实施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及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农业设施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对蔬菜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 8、负责组织全市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 9、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国家农业投资管理和项目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11、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及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本系统各种评先、表彰及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科 承办局机关并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机构与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人事档案管理、在职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草拟全市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技术职称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审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党办做好干部的考核、政审、任免、奖惩工作。 3、政策法规科 参与研究提出农业产业政策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组织或承办与农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文件草案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全市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法规咨询;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检查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4、农村改革指导科 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改革,总结推广经验,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全市农业改革试验区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县改革试验的工作;审查各县上报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监测、完善实施项目,负责一产企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体制改革和服务工作。 5、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协调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调配农业专项农用生产资料并监督使用;负责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发布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及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指导并组织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标准的实施;组织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各产业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并承担有关认证审核报批工作;调查、收集、整理农情动态;负责处理农业灾害的工作。 6、计划财务科 研究草拟全市农业产业政策,组织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和开发利用,搞好区划网点跟踪、监测工作;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农业生产统计、成本调查,开展农业经济发展宏观分析和预测;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农业开发和示范性项目、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审查、申报和监督实施;编制支农资金的投资计划、直属单位事业费预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单位的审计工作和局机关财务管理。 7、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 贯彻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引导、支持、保护和调控的政策性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意见;负责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中央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各项措施的实施,协作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固定观察点的工作。 8、科技教育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指导农业科研教育体制改革;承办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指导全市农业、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全市中等农业教育。 9、对外经济合作科 研究提出全市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收集研究国内外、区内外、全市外农业发展新的动态;组织协调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主管产业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外资项目库的建立;承办局机关和本系统出国人员报批工作,主管产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考察、访问、学习;接待外国专家、学者和官员来访,承担自治区、市下达的援外任务和引智事务工作。 10、粮食油料作物科 研究提出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拟订粮食、油料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优质粮油产品质量审定的组织推荐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负责粮食、油料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种质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11、糖料作物科 研究提出糖料作物生产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组织建立健全糖料作物良种繁育推广体系;负责糖料作物种子种苗管理工作;拟订糖料作物新品种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糖料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糖业产业化的协调、服务工作。 12、经作蔬菜科 研究提出全市蔬菜、水果、花卉、蚕桑等经济作物生产发展规划、指导性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 组织经济作物新产品开发、新技术试验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经济作物基础(项目)建设及良种繁育,指导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调生产、科研与加工的关系和指导全市经济作物内部检疫、品种审定、种子(苗)生产认证和种质资源管理工作及指导、协调全市蔬菜生产和规划开发;负责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蔬菜检测中心的管理、指导工作。 13、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承办局党委交办的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及管理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