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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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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卫生部

文 号:教体艺[2004]8号

发布日期:2004-9-6

执行日期:2004-9-6

现将《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进行工作部署,完成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

附件:

1.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2.《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体育教师调查问卷(略)

3.《2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略)

4.国家体育总局等10部委《关于开展2005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略)

二00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1:

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卫生部、国家民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结果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家体育总局从2000年开始会同有关部委每5年对3—69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一次体质健康监测。2005年将实施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其中国民体质监测体系中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由教育部牵头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1.掌握我国学生体质健康和发展趋势,为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科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完善我国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

二、调查对象

为客观反映我国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状况,本次调查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大、中、小学进行。调查对象为6—22岁学生。

汉族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原则上在200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好、中、差三片进行。

按照2000年少数民族调查规模,在部分省、自治区对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东乡族、纳西族、柯尔克孜族、土族、羌族、撒拉族的学生进行调查。其他少数民族的学生是否进行调查,由各省、自治区自行决定。

少数民族19—22岁学生是否列为调查对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三、调研点校的确定与样本的构成

(一)调研点校的确定

汉族及少数民族大、中、小学调研点校的确定,原则上延用2000年调研点校,有调整时必须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办公室备案。

(二)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延用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即首先确定调研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调研样本。

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调研样本数为限。

(三)样本构成、分组与样本含量

1.样本构成

调研样本分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

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构成(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2.样本分组

汉族学生:6-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8个年龄组。

少数民族学生:6-18岁的蒙古族、回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52个年龄组。其他少数民族6-18岁学生按男、女分为两类,每岁一组,共26个年龄组。

3.样本含量

汉族学生:7-18岁学生每片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50人;19-22岁学生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00人。

少数民族学生:7-18岁学生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00人。

鉴于各地小学生入学年龄不一,6岁年龄组学生样本数量不作具体规定;18岁年龄组中学生样本量不足时,以本省籍大学生补足样本量。

四、调查项目

调查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表一)。必测项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的项目;选测项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项目,不做统一要求。

五、调研管理

(一)组织领导

由教育部牵头,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共同组成“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负责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以上办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负责组建检测队,开展本地区调研工作。

调研点校由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组,配合检测队完成本校的调研任务。

(二)检测队组建

检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在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队伍的基础上组建,检测人员必须是体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充实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主要工作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从即日起开始各项调研准备工作。

2005年4月底前,召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2005年6月底前,举办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人员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人员进行体质健康现场检测及数据录入的培训。

2005年8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检测队伍进行强化培训。

2005年9—11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测工作。《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卡片》(见附表二)由各省按统一式样自行印制。

2005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提供的统一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于12月底前将数据录入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

六、经费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由五部委(局)共同筹措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由地方财政和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解决。

七、检测器材

按照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统一规定的要求选择和使用检测器材,凡符合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器材规定要求的检测器材在校正后可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可根据调研器材的规定要求和此次调研的需要适当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