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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国土资源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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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国土资源局




机构简介


黄梅县国土资源部门现有干部职工315人,下设7股2室(政工股、监察股、计财股、审计股、规划股、耕保股、地籍股、办公室和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副局级事业单位(矿产资源管理局、城区分局、小池分局)和7个直属二级单位(监察大队、估价所、测绘队、交易中心、开发复垦中心、县直国土所、就业中心),下辖16个国土所。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制订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核定城市总规划;审核,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预测分析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指导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监测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及土地证书年检;负责土地确权发证和土地登记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出租、作价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七)组织全县基准地价、核订地价的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对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备案;审核确认县属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及评估结果。

(八)负责全县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出让,承担各类用地审查和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工作。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管理、规划和保护;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负责全县矿产储量登记和汇总,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按规定征收、管理采矿权使用费用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批评估机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控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保护地质环境;负责地质灾害预报,参与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十一)指导、承担土地有偿使用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和监督使用县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十二)管理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以上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按照行政审批制定改革要求执行。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国土资源局设立7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加挂矿产管理股的牌子)

2、政工股(加挂科技宣传教育股的牌子)

3、规划股

4、耕地保护股(加挂土地利用股的牌子)

5、地籍管理股

6、执法监察股

7、财务审计股

其他机构


(一)直属机构

1、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小池分局:副局级事业单位

2、黄梅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副局级事业单位

3、黄梅县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副局级事业单位

4、黄梅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开发复垦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为正股级二级事业单位。

(二)延伸派驻机构:

十六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设置:按现行行政区划置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为正股级二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