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部
主要职责
1.拟定机关财务、会计的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和日常支出的报销工作。
2.负责管理和监督下属单位重大项目支出和财务会计工作,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负责编报机关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
4.负责组织、审核、汇总上报下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核定收支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机关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管理;管理机关的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
6.负责拟定认监委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稽查工作。
8.负责研究制定认证认可收费办法,并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管理、职工工资发放及应缴税金的核算;承担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财务一处:
1.研究拟定认监委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管理办法。
2.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重大支出和财务工作,提出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3.承办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重大开支或投资的审批工作。
4.编制机关外事经费预算、决算,承办日常外汇额度的收支管理;保管外汇额度帐户印鉴。
5.组织、审核下属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并监督检查。
6.组织、审核、汇总下属单位的年度会计决算以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
7.拟定认监委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承办认证认可收费办法的有关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9.承办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稽查工作;承担财务部综合工作。
(二)财务二处:
1.拟定机关财务会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办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编制机关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承办各类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书、分析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
3.编制机关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机关政府采购计划,并进行监督管理。
5.审核机关日常支出及办理报销工作。
6.承办机关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
7.承办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基金的管理、职工工资发放及应缴税金的核算工作;承担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8.承办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归档工作。
9.提出机关项目支出经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