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商大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局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遵府办发[2007]152号文件第一条和第四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遵义市统一政策规定,实行属地管理,以县、区(市)为单位独立核算。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按80元筹集,家庭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其中属于重度残疾的学生、少年儿童家庭缴纳30元,政府补助50元;属于低保对象的学生、少年儿童家庭缴纳5元,政府补助75元。其他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筹集,家庭缴纳160元,政府补助40元。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缴纳100元,政府补助100元;属于低保对象的居民家庭缴纳10元,政府补助190元。

您提议缴费基数标准最高不宜超过100元,设立一定比例的个人帐户和门诊看病也可以按规定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等问题,我局已向遵义市反映过,上级有关部门正在做试点工作的调研,预计年底可能出台新的政策。

赤水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