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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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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




机构简介


都江堰市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 136 人,局机关下设 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法制科、综合税收管理科、监察室、征收管理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另设有10 个税务所: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幸福税务所、灌口税务所、蒲阳税务所、青城山税务所、石羊税务所。

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执行国家的税收和有关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细则,坚持以法治税,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管理三大职能作用,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第二条 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安排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负责征收管理全区地方税收、基金、附加及其它收入。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工作考核制度、奖励制度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保证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积极探索和推进税制改革、征管改革、税收计划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

第四条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促产增收工作的整体部署,积极培植地方税源,制定全市税务促产增收工作规划,并督促检查科、所的实施情况,总结交流促产增收工作经验。

第五条 负责对各企事业单位、各部门以及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参与地方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依照税收管理权限,拟定具体征税办法,负责办理和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报批减免税事项。

第七条 负责组织税收理论的学术探讨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报送税收信息,加强地方税收法规的宣传。

第八条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干部的职业道德、业务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和廉政监察的有关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承担上级税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