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大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大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10]30号),设立大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三)加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根据国家、省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工作中的衔接与落实,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对有违返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市、县、乡三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九)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审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会务、接待、绿化、房产等行政事务工作;拟订部门预决算;组织制定中长期事业经费投入规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宣传科技指导科。

负责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协同新闻媒体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和人口问题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布局设计及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和避孕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参与研究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迁移等发展问题的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

(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负责监测流动人口的流向与流速;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科级领导职数:科长5职。主任科员2职。

五、其他事项

(一)处级职数由市委组织部另行明确。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