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在线查询网 > 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 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

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请输入要查询的词条内容:

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范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治理腐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收支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用。

(二)有利于管理监督。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限基本不变;实行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

(三)便利快捷原则。建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的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便利。

(四) 逐步完善原则。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地制度改革试点在所有市直预算单位中全面启动,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和规范。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立的总体框架和改革的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单位其他自有资金等)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两种形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财政部门国库单一账户的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是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活动均在该体系下实现资金运作。其具体构成和功能是:

1、市财政局在中国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即国库单一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预算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清单。

2、市财政局按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财玫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清单。

3、市财政局按资金性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市级财政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发生额与相关账户进行清单算。

4、市财政局按规定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以及预算单位的日常支付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清单。

5、根据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或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特殊专项收入及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单。

6、市财政局按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临时清逄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财政临时清算业务和预算单位的各项往来业务。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国库、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和市级预算单位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要保持一致性,并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

市财政局是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除财政为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其他各类银行账户。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二)规范收入缴纳程序

1、收入缴纳的类型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按有关规定可实行集中汇缴的财政收入,由征收机关在规定的时限内,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将所收的应收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入缴纳的方法

(1)各项税收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包括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等),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各项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规定,采取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方式缴入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1)购买性支出主要指对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集中采购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

(2)财政转移性支出是指市级国有企业、市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拨付给下级财政部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 支出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内容主要是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拨付企业的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资金和转移性支出。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性支出和日常小额零星支出。

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在国库集中支付办法中明确。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时分项目列出,由财政部门审核。代理银行凭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开据的支付凭证通过现行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每天结账前,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清单。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 建立市级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根据改革的需要,建立“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名。中心设置主任、会计主管、审核录入、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网络管理等岗位,负责办理市级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财务监督等业务。人员从财政系统和市直预算单位现有财务人员中公开考调。

(二)设立国库科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做法,实行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在市财政局设立国库科,行政编制3名。国库科负责市级部门预算的执行、财政资金调度和全市财政决算等工作。

(三)建立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信息系统和管理操作系统

在省财政厅和遵义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和帮助下,尽快建立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逐步实现财政、国库、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的网络互联,使财政资金的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支付创造条件。

(五)制定相关的管理地制度和办法

制定和完善《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赤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收支对账制度和相关账表体系,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六)清理整顿市级单位银行帐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规定,对市级单位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清理,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按规定设立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保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正常运行。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管,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规范严谨的支付管理程序,及时办理各项资金的支付。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的资信、资金清算等方面的监管。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监察部门要对账户清理移交以及整个改革实施过程进行纪律监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四、实施步骤、时间

我市市级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市本级预算单位中全面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2006年择机进行收缴制度改革。

赤水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熊怀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华 市财政局局长

任明高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唐 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光勇 市审计局局长

何春联 市编委办主任

王学黔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令狐有学 人行赤水市支行副行长

廖朝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