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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_在线百科全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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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入冬以来,国内国际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监督失控漏管。为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

(一)50座以上的电影院、礼堂;

(二)大厅或包厢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夜总会、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

(三)体育场所、桑拿浴室;

(四)配有50台以上电脑的网吧;

(五)容纳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就餐人数与住宿人数之和超过50人的旅馆、宾馆、饭店;

(六)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七)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

(八)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九)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门市、厂房、充装站房;

(十)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

二、整治内容

以打开生命通道、打造畅通工程“双通”为重点,继续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错时”检查力度,严防重点时段发生重、特大火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单位消火栓、逃生门锁安装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单位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加油(气)站、古建筑、古镇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何国彬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中秋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大队,由简作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事务和收集整理资料。

四、工作步骤

此次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火灾隐患不能够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企业要立即进行查封停业,在停业整顿期间,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其监管,待条件成熟时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切实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化学危险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坚决预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