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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




摘要

城乡户口统一登记制,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统一登记,并尽快过渡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制度。截至2009年6月,全国已有河北、山东、辽宁等13个省市相继出台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

简介


城乡居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取消农业、非农户口等户口性质,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称为居民户口。相继出台本地入户政策,降低入户门槛,但与上海的户籍新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已改革的地区,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称为居民户口。但户口簿上仍保留居住地一栏,仍可看出户口属于城镇还是农村。因为涉及利益,城乡身份区别在短期内仍难以完全消除。

从省级层面看,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已相继建立了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

提出背景


制度存在不公平

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人。“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暂住时间较长,‘流动人口不流动’、‘暂住人口常住化’是一个新的问题。一些行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限、超强度劳动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形成了地域性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团伙,已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今天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资源、能源等实际承受能力,把人口流动问题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问题,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大体思路


———实行户口管理一元化,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城乡户籍登记管理一体化。

———建立不同城市的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发展规划,颁布年度人口准入条件,深圳等地已经对人口政策进行局部调整。

——建立并完善“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国(境)外居留人口实行分类登记,综合管理。

———准许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户。对购买商品房、自建合法住宅、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的,可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夫妻投靠入户应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随时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措施


城乡将按相同人口比例 选举人大代表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区县明年普遍建立 土地流转信息平台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年在区县普遍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支持政策。

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享有平等权益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管理办法,保障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农民可参与 征地项目的开发经营

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及时足额给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快实施留地安置、实物补偿、合作分成、土地入股等多元化征地补偿办法。

取消城乡重点学校的称号和评定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加强基础教育普及工作,逐步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改善特殊学校、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取消城乡重点学校的称号和评定。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定量选派师范类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逐步缩小城乡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将已稳定非农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对录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的企业均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

六项工作


公安机关将把人口管理特别是流动人口管理置于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底数清、情况明、管控严、服务好为目标,大力加强改进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为此,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认真搞好人口登记。结合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村(居)委会、用工单位、出租房屋管理站等暂住人口登记模式,方便暂住人口登记,提高登记率。

二是严格高危人员管控。采取日常检查、网上比对、信息研判等办法,把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高危人员纳入视线,重点管理。

三是建立“以房管人”的办法。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落实出租房主的治安责任。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旅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对建筑工地、网吧、通宵浴室、休闲娱乐中心等流动人口聚集场所、部位的日常检查以及街面巡逻盘查力度。

四是提高信息应用水平。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劳动就业管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计划生育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政府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流动人口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

五是完善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完善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

六是加强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做好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子女入学、维权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意义


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使村镇布局调整符合城乡规划,推进规划实施。充分发挥乡镇特别是重点镇在郊区城镇化中的“节点”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设施的综合配套和利用率。完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培育镇域主导产业。创新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促进农民宅基地利用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相结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与发展农村产业相结合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乡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农转非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农村地区新建居民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到2020年,城乡结合部、新城周边以及乡镇中心区的农村地区全部实现城市社区管理。主干路网、电力、供排水、消防、通信等骨干基础设施网络要实现城乡全覆盖。

评论


不过,有识之士已经看到,改革户籍制度不是根本,百姓最希望的是改革户籍制度背后的那些“福利差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认为,现在的户籍制度改革,应设法消除户口本背后的各种不公平。想通过模糊城乡户口本的区别,来“实现”城乡人口的无差别待遇,不仅会进展缓慢,而且是南辕北辙。